公考知识

公务员报名材料及注意事项说明

2026-04-29

公考知识相关的报考须知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公务员报名要准备哪些材料,这个问题看起来简单,实际上细节不少,今天小编就来详细说说。根据规定,报名时需要提交身份证件原件、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基本材料,在职人员还要额外准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另外还要注意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回避制度,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对亲属关系有明确限制,如果与招录机关存在夫妻、直系血亲等关系,报考该职位后会被要求回避。这些内容在报名前都应该了解清楚,提前做好准备才能顺利完成报考流程。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了解了解哦

公务员报名材料及注意事项说明

公务员报名需要提交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在职报考人员,需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四项目人员需出具其主管部门的证明;个人基本信息;学习信息;符合报考标准的电子照片。

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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