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遴选进面比例的规定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后,面试人选按遴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一般为3:1。若笔试人员均未达合格线则取消遴选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今天小编要介绍的就是山东遴选进面的具体规定,包括比例标准、资格复审材料和面试方式等内容,准备参加遴选的话可以提前了解一下。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来看一下吧

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遴选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报考人员可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遴选选调公务员专栏,查看面试公告和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查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综合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复合型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筹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各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