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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直遴选公务员进面比例规定说明

2026-05-01

福建省直遴选公务员相关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进面比例是遴选考试中的关键信息,直接关系到考生能否进入面试环节。今天小编要分享的就是福建省直遴选的面试人选确定规则,按照规定,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数一般按3:1的比例确定。如果实际达线人数不足这个比例,则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需要注意的是,因放弃面试造成人数不足的,经批准后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只有两次递补机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和考察环节的要求,文章里都有整理好的内容。感兴趣的网友和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福建省直遴选公务员进面比例规定说明

确定面试人选。各遴选单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2个工作日内提出,由各遴选单位确认并及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两次后不再递补。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3.若2名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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