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的政策规定是众多备考者关注的重点。笔试成绩的折算方式直接关系到最终能否进入面试,很多人对具体的计算步骤还不太清楚。小编今天把湖北省考的折算规则详细说明一下,按60%的笔试成绩和40%的面试成绩来计算最终成绩,用百分制表示。行测和申论各占一半,然后乘以0.6再加上面试成绩乘以0.4就是总成绩。感兴趣的朋友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湖北省考笔试分数是按照应试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面试成绩×0.5。
公安机关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0+申论试卷成绩×0.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5+面试成绩×0.5。
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4+专业科目考试×0.2+面试成绩×0.4。
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0.5+面试成绩×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