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遴选公务员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遴选考试的进面比例关系到很多考生的切身利益,今天小编就来详细说说江苏遴选的具体规则。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岗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初步人选;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则是在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会被取消资格。感兴趣的网友和小编一同了解吧

一般是3:1的进面比例。具体情况如下:对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与遴选、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由遴选、选调部门在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为设区市、县(市、区)地方党委管理干部的,须加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印章。公开遴选报名人员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遴选、选调部门取消面试资格或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公布;对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笔试(测试)综合成绩,按照与遴选、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面试人选公布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