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是很多考生关心的事。窦性心律不齐对教资认定有影响吗,这是体检前容易被忽略的问题。今天小编要说的是教资体检的具体要求,先澄清窦性心律不齐不是病的认识误区,它本质上是随呼吸变化的正常生理现象,再对照体检标准中关于心脏问题的明确条款,看看哪类心脏情况才属于不合格,了解清楚就不用过度担心了。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不影响,窦性心律不齐是正常人可以有的,不是病态现象。窦性心律不齐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不是病。窦性心律不齐常见于年轻人,尤其是心率较慢时,与生气、情绪不稳定或使用某些药物及神经张力有关,随年龄增长而减少。
心脏频率可能受很多因素影响,比如呼吸的影响,这是一种正常生理现象,它的特点是随呼吸的变化而变换,吸气时心率可增加数跳,呼气时又可减慢数跳,这种随呼吸变化的窦性心律不齐是完全正常的,不必担心,也不用治疗。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不合格标准: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笔试考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
中职实习指导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