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招远市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

2026-09-06

2024年招远市的招聘公告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招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不得存在刑事处罚、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失信惩戒等情形。小编把不得应聘的具体情形和回避规定都列出来了,有这些情况的人需要特别注意,不符合条件报名的话后续审查也会被取消资格。感兴趣的朋友和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招远市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2024年招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招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oyuan.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1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通过《2024年招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查询咨询电话。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6:00

审核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请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内(具体时间根据情况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登录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招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招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oyuan.gov.cn)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如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改报或因没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而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可调整到本招聘单位(部门)其他招聘岗位。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远市卫生健康局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面试由招远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招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远市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规定,本次招聘的招远市人民医院和招远市中医医院,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选择报考招远市人民医院和招远市中医医院的人员,其人事管理及相关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岗位需求表》备注栏有标注高分先选”的部分岗位,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无问题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用高分先选”的方式依次确定用人单位。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远市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远市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5-8153517

监督电话:0535-8158871

报名网站、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oyuan.gov.cn/)

附件1:2024年招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4年招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附件4: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docx

招远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7日

湖南君山农垦集团招聘4名工作人员!含薪酬说明

湖南君山农垦集团招聘4名工作人员!含薪酬说明

湖南省君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山农垦集团)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5亿元,是区属一类国有独资企业。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储备,强化人力资源建设,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本次人才招聘工作在湖南省君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承办,农垦集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职位共4个。其中:财务部2个、经营部1个,工程部1个(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10月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0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0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7.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君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现役军人;

7.本区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薪酬与福利

(一)薪酬待遇。实行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年薪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计发薪酬,年薪不低于7万元。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只发见习工资,享受五险一金"。

(二)公司福利

1、社会保险。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为员工每月购买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2、学习培训。经常组织员工开展各项专业技能培训、综合培训、户外拓展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

3、体检。员工每年体检一次,标准参照君山区在编在职人员标准执行。

4、福利。按照湖南省总工会相关文件规定发放。

5、带薪假。员工享有每周休,带薪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法定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君山政府门户网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8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办法: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湖南省君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现场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其他要求:原则是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确实无法按时报名的可以由他人代替报名。

(5)开考要求: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要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如个别紧缺急需岗位没有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者调整招聘计划,但最低不低于2:1,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要求,先由应聘者填报报名表交党委办(综合部),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对其应聘资格进行资料审查。资料审查通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在报名截止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党委办(综合部)统一通知参加笔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填写的、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负责,谢绝一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凡发现有关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于工作经验存在弄虚造假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三)笔试

1、统一组考。由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统一组考。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类基础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占综合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类基础知识分值占70%、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4、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末位分数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因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2:1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3、设立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形式。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五)综合总成绩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3.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4.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湖南省君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等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八)递补规定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环节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的,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六、公示和聘用

1、经考核合格的拟聘对象名单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之后均不再进行递补。拟聘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五年。试用期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2、经录用成为正式员工后,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括试用期),若未达到服务年限主动离职的员工,将根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湖南省君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1:湖南省君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岗位人员一览表.doc

附件2: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湖南省君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湖南省君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7日

中山农商银行2024年校招要求说明

中山农商银行2024年校招要求说明

中山农商银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前身是始建于1952年的中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3年6月改制为农商银行,至今已有70余年发展历史。中山农商银行以服务三农"为宗旨,致力于促进中山城乡社会经济发展。截至2023年9月末,资产规模2046亿元,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376亿元、1036亿元,存贷款市场份额均位居全市前列;拥有近180个营业网点,在职员工2700多名,是本市营业网点与从业人员数量最多、服务面最广的地方金融机构,致力成为中山市最佳银行、一流现代农商银行。

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

招聘岗位

(一)金融科技岗:计算机、软件开发、数据科学、大数据技术、数学、统计等相关专业。

(二)管理培训生:金融、统计、财务、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及各类理工专业优先。

(三)金融业务岗:专业不限。

注:以上岗位要求本科学历25周岁(含)以下,研究生学历28周岁(含)以下;遵纪守法,相貌端庄,身体健康;符合中山农商银行亲属回避制度。

应聘方式

登录https://zsebank.zhaopin.com/job.html进行网上报名,或者扫描以下二维码直接网申。

招聘流程

在线网申初筛笔试面试体检签三方协议岗前实训入职

注意事项

1.所有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填写,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2.我行所有与招聘有关的信息、通知等均通过我行官网(www.zsebank.com)或短信平台发布,请各位应聘者密切留意网站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3.校园招聘过程中,我行不会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我行未授权任何机构开设该类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辽宁省2024年选调应届生公告

辽宁省2024年选调应届生公告

为培养储备适应辽宁振兴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决定面向天津大学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辽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天津大学2024年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重点选调信息技术、现代工业、经济金融、对外开放、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法律与社会管理、现代农业等九大类辽宁振兴发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选调人选范围不含高等教育就读期间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学考试、在职培养、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毕业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

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纳入选调范围。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院校(以2023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准)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于天津大学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如符合选调条件,经天津大学就业部门推荐,纳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岗位

省直单位岗位,沈阳和大连市直单位岗位,沈阳、大连区直和其他各市市直、沈抚示范区区直单位岗位。根据个人意愿,可选调到部分县乡党政机关岗位。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 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4. 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需在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双证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岁(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7月31日)。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级班长、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满1学年;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第6条条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存在问题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作为选调人选。

四、选调程序

(一)考生报名与学校推荐

1. 2023年10月16日9:00报名系统开放,请考生使用IE浏览器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相关提示,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网址:https://ln.bmpta.com/dxxds2024/WebRegister

2. 注册报名后,由系统导出并打印《2024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提交到学校就业部门审核盖章,再将盖章后的申请表上传至报名系统,同时上传本人签署的个人承诺书。

就读于国(境)外院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推荐学校的就业部门审核盖章。

填报岗位志愿提示: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志愿时,按三个层次志愿进行填报,第一层次为省直单位岗位,第二层次为沈阳市或大连市市直单位岗位,第三层次为沈阳市、大连市区直单位或其他12个市市直、沈抚示范区区直单位岗位。也可根据个人意愿填报县乡机关岗位。请务必认真填报,提交后将不可更改。省直机关岗位由考生按本人意见依次填报3个单位作为志愿,单位名称不能重复。其他两个层次志愿不再细分具体单位岗位。

需要注意的是:①党委部门岗位须具备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条件;②公安机关岗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和体能测评标准;③省外事办公室优先考虑英语、俄语专业;④省高级人民法院岗位须为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需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且取得与大学学历相匹配的法学学士学位。

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录取岗位的重要参考,请务必结合自身的专业、学业经历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认真选择志愿岗位和次序。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报名自荐材料,对自己的道德品质、专业特长、性格特质等进行详细介绍。

(二)资格审查。辽宁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信息锁定。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报名规定时限内完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不具备参考资格。

2023年10月27日24:00报名系统关闭,考生报名与学校推荐以及资格审查环节结束。报名系统开放期间,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系统提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进行后续选调环节。如需补充提交证明材料的,请在系统关闭前进行补充提交。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拟于11月上中旬进行,考试地点设在天津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前将与报名考生再次确认是否参加考试后下发准考证。

1. 笔试。笔试测查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为15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辽宁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2. 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有一项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考试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考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请考生务必留意之后发布的考试公告。

(四)确定岗位初步人选。对取得岗位匹配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考生报考的省直岗位,沈阳或大连市直岗位,沈阳或大连区直岗位和鞍山等其他12市市直、沈抚示范区区直岗位三个层次志愿以及部分县乡党政机关岗位,逐个层次进行岗位匹配,确定岗位初步人选,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已被确定岗位初步人选,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取消拟匹配层次岗位资格。

(五)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主要通过查阅档案、与人选面谈、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客观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心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和发展潜力等情况。按照有关政策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等内容。

(六)体检和公示。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程序进行,分别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公安岗位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测。体检(体测)合格的,在所在高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查核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取消人选录用资格。

(七)录用审批。2024年8月31日前,对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拟录用人选集中办理录用手续。博士研究生人选根据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在12月31日前办理录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取消录用。

五、相关政策

1. 选调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在职数限额内,博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职定级为一级科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 录用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到对口帮扶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其中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录用到市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村任职2年。在基层锻炼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挂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副职。

3. 省委组织部对选调生进行重点关注、跟踪培养,对表现突出的,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安排到重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领导人员,进行重点培养。

4. 符合条件的选调生,享受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待遇。

六、有关事项

1.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或选调要求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2. 本次选调笔试、面试不收取费用,体检费用需由个人承担。

3.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如变更联系方式请及时与高校老师和辽宁省委组织部联系。由于考生原因造成相关通知接收延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4.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选调生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周知,谨防受骗。

5. 考试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动,请考生留意学校通知公告,具体时间以辽宁省委组织部通知为准。

本公告由辽宁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24-23128277 lnxds_2024@163.com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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