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宁邹城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经发布,这次招聘规模较大,岗位类型也比较丰富。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完整流程,从报名到笔试再到面试,每个环节的时间安排和要求都整理好了,有意向的朋友可以提前做好准备。感到兴趣的网友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邹城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4年5月17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可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团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4。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5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市人民政府或邹城市卫生健康局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5月2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和岗位资格要求,查看自己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6月13日9:00–6月16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考试准考证》、《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报名登记表》和《应聘邹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和附件2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考试准考证》、《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报名登记表》、《应聘邹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17日之前取得);(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考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只考一场,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护理、药学、中药学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组织实施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答辩、专业测试、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本次公立医院和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招聘的为人员总量控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市委编制、人社等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和高级职业技术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
1、2024年邹城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2、2024年邹城市公立医院和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3、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应聘须知.docx
4、同意报考证明信.docx
邹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3日
湖南君山农垦集团招聘4名工作人员!含薪酬说明

湖南省君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山农垦集团)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5亿元,是区属一类国有独资企业。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储备,强化人力资源建设,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本次人才招聘工作在湖南省君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承办,农垦集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职位共4个。其中:财务部2个、经营部1个,工程部1个(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10月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0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0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7.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君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现役军人;
7.本区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薪酬与福利
(一)薪酬待遇。实行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年薪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计发薪酬,年薪不低于7万元。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只发见习工资,享受五险一金"。
(二)公司福利
1、社会保险。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为员工每月购买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2、学习培训。经常组织员工开展各项专业技能培训、综合培训、户外拓展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
3、体检。员工每年体检一次,标准参照君山区在编在职人员标准执行。
4、福利。按照湖南省总工会相关文件规定发放。
5、带薪假。员工享有每周休,带薪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法定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君山政府门户网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8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办法: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湖南省君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现场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其他要求:原则是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确实无法按时报名的可以由他人代替报名。
(5)开考要求: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要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如个别紧缺急需岗位没有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者调整招聘计划,但最低不低于2:1,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要求,先由应聘者填报报名表交党委办(综合部),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对其应聘资格进行资料审查。资料审查通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在报名截止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党委办(综合部)统一通知参加笔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填写的、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负责,谢绝一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凡发现有关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于工作经验存在弄虚造假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三)笔试
1、统一组考。由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统一组考。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类基础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占综合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类基础知识分值占70%、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4、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末位分数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因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2:1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3、设立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形式。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五)综合总成绩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3.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4.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湖南省君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等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八)递补规定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环节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的,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六、公示和聘用
1、经考核合格的拟聘对象名单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之后均不再进行递补。拟聘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五年。试用期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2、经录用成为正式员工后,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括试用期),若未达到服务年限主动离职的员工,将根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湖南省君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1:湖南省君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岗位人员一览表.doc
附件2: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湖南省君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湖南省君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7日
辽宁省2024年选调应届生公告

为培养储备适应辽宁振兴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决定面向天津大学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辽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天津大学2024年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重点选调信息技术、现代工业、经济金融、对外开放、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法律与社会管理、现代农业等九大类辽宁振兴发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选调人选范围不含高等教育就读期间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学考试、在职培养、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毕业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
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纳入选调范围。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院校(以2023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准)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于天津大学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如符合选调条件,经天津大学就业部门推荐,纳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岗位
省直单位岗位,沈阳和大连市直单位岗位,沈阳、大连区直和其他各市市直、沈抚示范区区直单位岗位。根据个人意愿,可选调到部分县乡党政机关岗位。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 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4. 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需在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双证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岁(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7月31日)。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级班长、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满1学年;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第6条条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存在问题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作为选调人选。
四、选调程序
(一)考生报名与学校推荐
1. 2023年10月16日9:00报名系统开放,请考生使用IE浏览器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相关提示,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网址:https://ln.bmpta.com/dxxds2024/WebRegister
2. 注册报名后,由系统导出并打印《2024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提交到学校就业部门审核盖章,再将盖章后的申请表上传至报名系统,同时上传本人签署的个人承诺书。
就读于国(境)外院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推荐学校的就业部门审核盖章。
填报岗位志愿提示: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志愿时,按三个层次志愿进行填报,第一层次为省直单位岗位,第二层次为沈阳市或大连市市直单位岗位,第三层次为沈阳市、大连市区直单位或其他12个市市直、沈抚示范区区直单位岗位。也可根据个人意愿填报县乡机关岗位。请务必认真填报,提交后将不可更改。省直机关岗位由考生按本人意见依次填报3个单位作为志愿,单位名称不能重复。其他两个层次志愿不再细分具体单位岗位。
需要注意的是:①党委部门岗位须具备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条件;②公安机关岗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和体能测评标准;③省外事办公室优先考虑英语、俄语专业;④省高级人民法院岗位须为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需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且取得与大学学历相匹配的法学学士学位。
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录取岗位的重要参考,请务必结合自身的专业、学业经历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认真选择志愿岗位和次序。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报名自荐材料,对自己的道德品质、专业特长、性格特质等进行详细介绍。
(二)资格审查。辽宁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信息锁定。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报名规定时限内完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不具备参考资格。
2023年10月27日24:00报名系统关闭,考生报名与学校推荐以及资格审查环节结束。报名系统开放期间,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系统提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进行后续选调环节。如需补充提交证明材料的,请在系统关闭前进行补充提交。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拟于11月上中旬进行,考试地点设在天津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前将与报名考生再次确认是否参加考试后下发准考证。
1. 笔试。笔试测查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为15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辽宁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2. 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有一项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考试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考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请考生务必留意之后发布的考试公告。
(四)确定岗位初步人选。对取得岗位匹配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考生报考的省直岗位,沈阳或大连市直岗位,沈阳或大连区直岗位和鞍山等其他12市市直、沈抚示范区区直岗位三个层次志愿以及部分县乡党政机关岗位,逐个层次进行岗位匹配,确定岗位初步人选,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已被确定岗位初步人选,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取消拟匹配层次岗位资格。
(五)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主要通过查阅档案、与人选面谈、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客观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心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和发展潜力等情况。按照有关政策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等内容。
(六)体检和公示。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程序进行,分别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公安岗位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测。体检(体测)合格的,在所在高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查核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取消人选录用资格。
(七)录用审批。2024年8月31日前,对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拟录用人选集中办理录用手续。博士研究生人选根据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在12月31日前办理录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取消录用。
五、相关政策
1. 选调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在职数限额内,博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职定级为一级科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 录用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到对口帮扶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其中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录用到市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村任职2年。在基层锻炼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挂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副职。
3. 省委组织部对选调生进行重点关注、跟踪培养,对表现突出的,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安排到重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领导人员,进行重点培养。
4. 符合条件的选调生,享受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待遇。
六、有关事项
1.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或选调要求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2. 本次选调笔试、面试不收取费用,体检费用需由个人承担。
3.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如变更联系方式请及时与高校老师和辽宁省委组织部联系。由于考生原因造成相关通知接收延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4.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选调生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周知,谨防受骗。
5. 考试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动,请考生留意学校通知公告,具体时间以辽宁省委组织部通知为准。
本公告由辽宁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24-23128277 lnxds_2024@163.com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0日
济宁市监局2023人才引进报名及考核安排

为加快人才引进步伐,优化济宁市市场监管人才队伍结构,结合市场监管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实施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2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已在我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18日
报名方式:考生填写《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将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jnsscjgjyc@163.com。PDF扫描件及邮件名称改为姓名+所报岗位"。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接到引才单位反馈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时间:10月20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B0101房间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已取得的所有大学以上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须于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
(5)免冠1寸证件照3张(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照片);
(6)《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试或面谈面试相结合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确定拟聘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工作由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谈面试方案及成绩由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考资格、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引才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引才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分别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整个引才过程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对考生的考察贯穿引才活动始终,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引进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通过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专栏"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7-3321795
附件1: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同意报名证明信.doc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