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县级医院2024年招聘已经开始报名。东乡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本次招聘70人,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选拔,面试按照1:2比例进入。今天小编整理的是进入面试的条件和面试内容说明,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什么、与笔试成绩怎么加权计算,详细信息都在这里了。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与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为进一步加强东乡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医护专业技术人员70名,详见《2024年东乡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户籍要求:具有东乡县户籍的毕业生。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人员,取得资格证及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学历要求:具备全日制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助产学、针灸推拿学、民族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中药学、药学、康复医学。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优秀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操守。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能力和实践能力。
5.报考护理岗位的,2023年以前毕业的需取得护理资格证书,2023年及应届毕业生聘用后须在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未考取资格证则予以辞退。
6.持有相关资格证人员在最终成绩加5分。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4)曾在本县卫健系统因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解聘人员;
(5)曾参与影响社会不稳定事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笔试成绩公示、面试、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公示、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5日。
2.报名地点:采取邮箱报名,741869648@qq.com。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填写《东乡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执业证、资格证PDF版;
(2)近期白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4.领取笔试通知单: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到东乡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办公室领取。
(二)考试程序
1.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时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考试必需文具,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按每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分数线。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5.成绩发布。
最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分数(占70%)+面试分数(占3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面试成绩公布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 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
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及考察主要通过审核有关证件、材料、查阅档案、
与本人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情况。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证件材料,对不按时提交的按自愿放弃对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面试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五、考察
对合格人员进行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为主的考察,并作出考察评价及意见。对于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七、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在经过岗前培训之后开始上岗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协议。
(二)聘用后的考核由东乡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实施。
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合格的,医院若需进行续聘,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续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聘用期间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解除劳动关系。
八、岗前培训
由东乡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对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教育、爱院爱岗教育、岗位职责教育和工作技能等。
九、工资待遇
1、人员基本工资执行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人,由医院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发放。
2、绩效工资:按医院绩效方案规定执行。
3、社会保险: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每月从基本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
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实施。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此次招聘以本次公告为准。
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930-7121755
县卫健局0930-7121079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王定波
咨询电话:0930–6666153 13830109874
附件:
1.东乡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2.东乡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3年山东口腔医院招聘职位表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学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实行三院合一管理体制,集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等功能一体,是山东省口腔医学教学、科研、医疗和预防保健中心,是我国重要的口腔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口腔医学研究平台和口腔诊疗服务中心。
依托于国家双一流"A类重点建设高校山东大学的综合优势,我院汇聚了一批以海内外知名专家为学科带头人的人才队伍。目前教职医务员工504人,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20余人, 学院(医院)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山东省口腔重点专病专科医院和山东省口腔医学质控中心,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牙周病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另有种植科、牙周病科为山东省临床精品特色专科。
作为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山东分中心、省级口腔专科区域医疗中心,我院牵头组建了中心联合体和山东省口腔医院医联体,不断加大对基层口腔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全省口腔医学事业的协同发展。
多年来,我院始终秉承敦医励学、至精至诚"的院训,坚持团结、进取、务实、创新"的院风,本着医术至精、服务至诚、患者至上、奉献至真"的办院宗旨,在医疗服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工作中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科综合实力和国内外影响力不断增强,正朝着创建一流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的目标努力奋斗。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人,医疗类3人,护理类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医改政策,医德高尚,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应聘副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持续创新意识,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善于培养人才。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口腔医院网站(山东大学口腔医院)(http://sdkq.sd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9:00--10月19日16:30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0日11:00--10月20日16:3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1:00--10月20日16:3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招聘系统(http://223.99.3.74:8898/zp.html#/),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在报名前,务必查看报名系统--最新公告栏内的《填报流程》。报名人员需先进行注册,并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的岗位要求及个人情况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相关材料;简历填写完成后必须返回职位申请页面进行岗位申请,并在申请完成后前往简历页面左边我的申请"中查看已应聘成功的岗位/职位",确保报名成功。
以下报名材料需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至报名系统:
(1)身份证;
(2)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3)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外语等级证书及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的各项原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5)有本人签名的《应聘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新进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调查表》(附件3)(PDF格式)。
不接收现场纸质版简历投递;应聘者请不要更换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系统通知和邮件通知;提供个人信息需准确,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网站(网址http://sdkq.sdu.edu.cn,下同)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不单独通知本人。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医院官网公布笔试最低合格线、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实有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通过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网站予以公布。
2.面试
面试前考生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进行复审。经审查符合面试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采取半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专业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参照省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及山东省口腔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杜老师 于老师
联系电话 :0531-88382999
监督电话 :0531-8838153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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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新进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