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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5名

2026-09-06

2024年烟台市芝罘区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当地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正式启动,85个岗位等待合适的人才,招聘条件中包括一些特殊情况的规定。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同等对待政策,还有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的报考条件。感兴趣的朋友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芝罘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5名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2024年烟台市芝罘区卫生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5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适用于经住培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人员。报名时,考生要如实填写本科学历相关情况,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名称。依据规培合格证书所载专业报考研究生岗位的本科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住培”证书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培成绩合格证明无法按期取得将予以解聘。

二、招聘岗位

烟台市芝罘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烟台市芝罘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招聘岗位分为医疗类B、药学类C、中医类E、护理类F、直接面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烟台市芝罘区政府网站(//www.zhifu.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1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通过《2024年烟台市芝罘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查询咨询电话。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3日18:00

审核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4日16:00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烟台市芝罘区政府网站(//www.zhifu.gov.cn)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如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改报或因没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而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可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烟台市芝罘区政府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招聘岗位笔试考一科,医疗类B、药学类C、中医类E、护理类F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中医、护理4类分别命题。笔试地点、时间等具体事宜在烟台市芝罘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市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面试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直接面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直接面试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芝罘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5-6205999 监督电话:0535-6225558

招聘报名、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芝罘区政府网站(//www.zhifu.gov.cn)

附件1:2024年烟台市芝罘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4年烟台市芝罘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附件4: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docx

烟台市芝罘区卫生健康局

烟台市芝罘区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30日

辽宁省2024年选调应届生公告

辽宁省2024年选调应届生公告

为培养储备适应辽宁振兴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决定面向天津大学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辽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天津大学2024年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重点选调信息技术、现代工业、经济金融、对外开放、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法律与社会管理、现代农业等九大类辽宁振兴发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选调人选范围不含高等教育就读期间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学考试、在职培养、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毕业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

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纳入选调范围。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院校(以2023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准)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于天津大学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如符合选调条件,经天津大学就业部门推荐,纳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岗位

省直单位岗位,沈阳和大连市直单位岗位,沈阳、大连区直和其他各市市直、沈抚示范区区直单位岗位。根据个人意愿,可选调到部分县乡党政机关岗位。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 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4. 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需在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双证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岁(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7月31日)。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级班长、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满1学年;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第6条条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存在问题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作为选调人选。

四、选调程序

(一)考生报名与学校推荐

1. 2023年10月16日9:00报名系统开放,请考生使用IE浏览器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相关提示,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网址:https://ln.bmpta.com/dxxds2024/WebRegister

2. 注册报名后,由系统导出并打印《2024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提交到学校就业部门审核盖章,再将盖章后的申请表上传至报名系统,同时上传本人签署的个人承诺书。

就读于国(境)外院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推荐学校的就业部门审核盖章。

填报岗位志愿提示: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志愿时,按三个层次志愿进行填报,第一层次为省直单位岗位,第二层次为沈阳市或大连市市直单位岗位,第三层次为沈阳市、大连市区直单位或其他12个市市直、沈抚示范区区直单位岗位。也可根据个人意愿填报县乡机关岗位。请务必认真填报,提交后将不可更改。省直机关岗位由考生按本人意见依次填报3个单位作为志愿,单位名称不能重复。其他两个层次志愿不再细分具体单位岗位。

需要注意的是:①党委部门岗位须具备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条件;②公安机关岗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和体能测评标准;③省外事办公室优先考虑英语、俄语专业;④省高级人民法院岗位须为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需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且取得与大学学历相匹配的法学学士学位。

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录取岗位的重要参考,请务必结合自身的专业、学业经历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认真选择志愿岗位和次序。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报名自荐材料,对自己的道德品质、专业特长、性格特质等进行详细介绍。

(二)资格审查。辽宁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信息锁定。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报名规定时限内完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不具备参考资格。

2023年10月27日24:00报名系统关闭,考生报名与学校推荐以及资格审查环节结束。报名系统开放期间,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系统提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进行后续选调环节。如需补充提交证明材料的,请在系统关闭前进行补充提交。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拟于11月上中旬进行,考试地点设在天津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前将与报名考生再次确认是否参加考试后下发准考证。

1. 笔试。笔试测查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为15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辽宁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2. 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有一项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考试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考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请考生务必留意之后发布的考试公告。

(四)确定岗位初步人选。对取得岗位匹配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考生报考的省直岗位,沈阳或大连市直岗位,沈阳或大连区直岗位和鞍山等其他12市市直、沈抚示范区区直岗位三个层次志愿以及部分县乡党政机关岗位,逐个层次进行岗位匹配,确定岗位初步人选,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已被确定岗位初步人选,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取消拟匹配层次岗位资格。

(五)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主要通过查阅档案、与人选面谈、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客观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心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和发展潜力等情况。按照有关政策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等内容。

(六)体检和公示。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程序进行,分别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公安岗位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测。体检(体测)合格的,在所在高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查核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取消人选录用资格。

(七)录用审批。2024年8月31日前,对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拟录用人选集中办理录用手续。博士研究生人选根据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在12月31日前办理录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取消录用。

五、相关政策

1. 选调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在职数限额内,博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职定级为一级科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 录用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到对口帮扶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其中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录用到市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村任职2年。在基层锻炼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挂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副职。

3. 省委组织部对选调生进行重点关注、跟踪培养,对表现突出的,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安排到重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领导人员,进行重点培养。

4. 符合条件的选调生,享受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待遇。

六、有关事项

1.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或选调要求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2. 本次选调笔试、面试不收取费用,体检费用需由个人承担。

3.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如变更联系方式请及时与高校老师和辽宁省委组织部联系。由于考生原因造成相关通知接收延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4.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选调生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周知,谨防受骗。

5. 考试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动,请考生留意学校通知公告,具体时间以辽宁省委组织部通知为准。

本公告由辽宁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24-23128277 lnxds_2024@163.com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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