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扬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2026-09-06

2024年扬州的招聘公告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涉及多个岗位,不同岗位的招录条件差异比较大。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各岗位的详细条件对比,年龄要求、学历要求、证书要求都列明白了,方便大家对照自己适合报哪个岗位。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扬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为满足扬州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招 聘 岗 位

拟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消防车驾驶员、财务会计文员。专职消防队员、消防车驾驶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消防救援站集中居住,主要参加灭火救援行动、业务学习、训练及协助开展辖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不少于8个休息日。财务会计文员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双休,需参加业务学习及单位组织的基础体能训练等。

招录人员岗位

1、专职消防员岗位:主要从事消防队站执勤战备和灭火救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各县(市、区)消防救援站工作;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主要负责执勤消防车操作、驾驶及车辆固定灭火救援设备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各县(市、区)消防救援站工作;

3、财务会计岗位:日常主要承担财务会计工作,工作地点在仪征消防救援大队、化工园区消防救援大队,需要经过面试、计算机考试等。

招录人员条件

(专职消防员、驾驶员)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二)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纪律观念强,热爱消防救援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备战模式。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等,政治审查合格。

(三)具有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至28周岁。有较高等级驾照(B2以上可放宽至35周岁)、专业特长人才、服现役退伍、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等人员年龄可放宽。

(四)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具体以医院体检结果为准。基本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反应灵敏。无明显斜眼、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5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明显纹身以及带有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无吸毒史,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对隐瞒前期存在的病根录用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

招录人员条件

(财务会计文员)

(一)年龄35周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二)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财务(财政)管理专业,具有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三)熟悉《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法律知识,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四)熟练操作各类财务软件,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各类办公软件。(五)有行政单位会计工作岗位经验、具备中级会计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存在非法借贷行为的;

(6)存在不正当的对外交往、生活作风混乱的;

(7)体检及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8)不符合会计人员回避制度要求的;

(9)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工 作 地 点

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扬州市(含县市区)范围内消防救援站点工作,按照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制度管理。财务会计文员工作地点为仪征消防救援大队、化工园区消防救援大队。

待 遇 与 发 展

经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等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一)薪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薪资待遇随着政府财政投入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升。队员实行等级晋升制度,工资随等级晋升递增,每年定期增资,年底按照工作表现发放绩效奖励,年节福利按照工会相关标准执行。1、工资和保险。队员根据个人岗位及考核予以分级定档,确定薪资待遇。由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专业特长人才给予人才津贴,具体标准根据人才水平经消防救援支队党委研究后确定。2、生活待遇。队员生活待遇实行供给制,由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食宿和生活用品。带薪休假、婚假、病假等按照江苏省或扬州市的政策执行。每年组织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健康档案。(二)保障发展1、队员由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发放工作证,参照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交通、医疗、旅游等方面的优待。2、录用人员组织关系转入消防救援支队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入党等政治待遇。日常工作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招 聘 程 序

招聘工作由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消防救援站配合,按步骤实施。

(一)报名方式:

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报名地址附后,报名人员需提前电话预约。

(二)资格审查:

1、填写《报名登记表》纸质2份(报名者于现场填写),携带1寸免冠红底照片。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简历等,有立功受奖、专业特长证明的一并提供。各类证书、证件及相关专业技能证书等均需原件,现场资格审查。

(三)体能测试

科目为1500米跑(10分钟及以内记为及格)、100米跑(17秒以内为及格)、仰卧起坐(2分钟35个以上及格)。

(四)政治审查及身体检查

初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按相关要求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工作由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安排。

(五)录用

上岗前,由支队进行统一试用培训,试用不合格不予录用。试用期鉴定合格后签订工作合同,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按有关要求执行。

招 聘 提 示

招聘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退伍军人、社会青年等报名。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向招聘办公室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地点: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扬州市维扬路12号)(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春节后组织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选拔考核。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由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

招录计划

附件一

贵州省2023年消防救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指南

贵州省2023年消防救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指南

根据贵州省关于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招录方案。

一、招录简介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力量,按照我省有关政策,政府专职消防员分为执勤岗位类(主要在执勤训练、灭火和抢险救援等作战岗位工作)和非执勤岗位类(主要在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培训等非作战岗位工作),实行合同制和级别管理。此次招录人员为非行政事业编制,在薪酬待遇、被装伙食、社会优待等方面有专门政策保障,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步管理。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是全省消防救援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提升指挥指导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总队机关本级及直属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有意报考的人员,须仔细阅读有关招录要求。

二、招录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

坚持党管人才、任人唯贤;

坚持严格标准、公开公正;

坚持个人自愿、择优录取。

三、招录人数、工作地点

此次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3名。其中:执勤岗位类4人,均为总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非执勤岗位类9人,含总队机关相关处室(中心)8人、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1人。具体招录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总队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办公地点:贵阳市南明区沙冲南路;直属单位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办公地点: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四、招录条件

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0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五)执勤岗位类限招录男性,非执勤岗位类性别以《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要求为准。

(五)报考执勤岗位类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视为同等学历),报考非执勤岗位类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报考执勤岗位类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报考非执勤岗位类应符合《军队录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附件6),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对身高、体重、视力等基本体格条件进行初审,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七)符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非执勤岗位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优先招录情形由招录用人部门现场资格复审时进行认定,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认定为优先招录情形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吸毒史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录程序

按照执勤岗位类"非执勤岗位类"同时报名,分类组织。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招录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10月9日到2023年10月11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3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方案》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身高、体重、视力、工作经历、人员身份等报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本次招录报考执勤岗位类和非执勤岗位类人员均不需要缴纳报名费。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4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10月13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10月13日17:00至10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分类组织

报考执勤岗位类的不参加笔试,经网上资格初审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执勤岗位类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系统认定报名成功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非执勤岗位类的须参加笔试,非执勤岗位类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系统认定报名成功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开考,但笔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录环节的最低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4.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

报考执勤岗位类的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凭《报名信息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报考非执勤岗位类的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后应于2023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0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

总队机关各处室中心:0851--83990028。

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18385631035。

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13985194799。

6.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

(转0省本级再转0人工服务)。

(三)报考非执勤岗位类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验》,主要测查考生的政治立场,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思考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分析理解能力等。

2.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08:30-11:00

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非执勤岗位类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现场资格复审

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招录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1.确定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执勤岗位类现场资格复审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

非执勤岗位类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单个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单个岗位招录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5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依次递补(执勤岗位类按报名先后顺序,非执勤岗位类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间:在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后进行,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且视情与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统筹安排组织。

3.资格复审地点: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①《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③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政审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报考岗位要求学历为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不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基本体格审核。根据报考的岗位类别,分别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和《军队录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附件6),现场对身高、体重、视力(执勤岗位类测裸眼视力,非执勤岗位类测矫正视力)等基本体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不符合标准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⑤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例如退役证、驾驶证、会计证、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附件7)等)。

⑥在职人员还需在《报名信息表》原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原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⑦对于需要现场认定是否优先等情形的由招录用人部门现场组织进行认定,并出具书面认定材料。报考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关作品材料(例如:视频、课件等)或加试专业技能(例如:普通话测验、驾驶技术、装备维修、办公自动化运用)的由招录用人部门现场组织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⑧怀孕、哺乳期的女报考人员,须提交免考体能申请书和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材料,经认定有效后可免考体能。

以上材料除①《报名信息表》、⑦的书面认定材料、⑧申请书和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如在招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录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心理测试

报考执勤岗位类和非执勤岗位类都需要进行心理测试,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检测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测试只进行一次。测试项目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六)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

1.报考执勤岗位类的,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3)》(附件3)的项目和标准组织。报考人员须根据附件3,在《报名信息表》中确定选考的体能科目,届时按照选定的项目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取得有效成绩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根据报考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单个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能测试(含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数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体能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单个岗位招录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体能测试(含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数未达到1:5比例的,以实际取得体能测试(含岗位适应性测试)有效成绩人员确定为下一环节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其体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报考非执勤岗位类的,体能测试项目为: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测试1分钟)、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测试1分钟)。除立定跳远项目每人可测试2次、取其中最好成绩作为本人最终成绩外,其他项目每人仅限测试1次。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怀孕、哺乳期的女报考人员,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材料,可免考体能,其体能测试结果不作为是否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但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申请和相关有效材料。

3.执勤岗位类和非执勤岗位类的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前均须签定《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考试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附件4),拒不签定安全考试承诺书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试,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七)面试

确定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体能测试(执勤岗位类含岗位适应性测试)环节的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实施。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分值按百分制计分,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执勤岗位类的按60%计入总成绩,非执勤岗位类的按40%计入总成绩。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面试成绩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执勤岗位类和非执勤岗位类分类设置面试考场,具体设置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等因素合理编排。

(八)总成绩计算

报考执勤岗位类总成绩由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体能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体能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非执勤岗位类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此次招录工作设立递补池",参加过面试且成绩达到要求的人员均纳入递补池",如今后该岗位出现空缺时,招录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按成绩高低从递补池"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政审,均通过者,列入试用;试用合格,予以录用。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录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体检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就诊复检,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含就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届时由考生自行缴费至体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约为1100元。

执勤岗位类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体检;非执勤岗位类按照《军队录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附件6)体检。体检医院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选定,体检的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十)政审考察和提取档案

采取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政审考察中如有特殊情形难以确定,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的有关做法进行认定。

政审考察环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取个人档案到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进行审档。

政审不合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招录结果

经资格复审、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执勤岗位类含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通过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二)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录用手续,签订合同。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录单位报到、参加培训。拒不报到的、拒不参加培训的、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严重思想波动,经组织认定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解除合同。

(十三)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

1.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经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符合相应条件,根据个人综合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比例逐级晋升。

2.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和高风险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制度和享受有关社会优待。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构成,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标准每月4300元,试用期满后确定级别和对应工资档次。单位提供工作期间食宿和工作服装。

3.新招录具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设置试用期,其他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4.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规定休息休假。执勤岗位类实行24小时驻勤制度;非执勤岗位类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

5.经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2年。

六、招录纪律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纪委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如有违反招录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

(二)公开招录工作主动接受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纪委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录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请报考人员在招考期间密切关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招录工作信息和时间安排,逾期责任自负。

(五)联系电话:0851--83990028

(六)监督电话:0851--83990031

八、未定事宜

未定事宜,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附件1: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3).doc

附件4: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考试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doc

附件5: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doc

附件6: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doc

附件7: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式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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