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随州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研究生校园专项招聘设置了开考比例和最低合格分数线,竞争还是比较激烈的。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这次招聘的竞争情况,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要求是什么、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是多少、什么情况下会取消或核减岗位,这些内容都包含在下面的信息中了。感兴趣的小伙伴和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为满足我院用人需要,促进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7号)等规定,经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校拟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注:应聘者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2023届毕业生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3)个人简历;
(4)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excel版);
注:以上资料电子档递交至rsc3809886@163.com,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和原件。
2.非2023届毕业生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身份证扫描件(照片);
(2)相关学历证书扫描件(照片);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
(4)个人简历;
(5)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excel版);
注:以上资料电子档递交至rsc3809886@163.com,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和原件。如为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另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研究生校园专项公开招聘计划40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研究生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6月6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受理,电子邮件以达到指定邮箱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注意事项:须将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excel版、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2023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2023届毕业生)、相关学历证书扫描件(非2023届毕业生)发送到rsc3809886@163.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随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2023年6月9日下午17:30前,所有报名考生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到武汉理工大学(地点另行公告通知)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面试。未参与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审核过程中应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6月10日上午8:30 — 18:00
面试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报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本次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面试办法
1.各岗位随机选取一名考生作为代表,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各岗位的面试顺序。再由各报考考生抽签决定岗位内的面试顺序。
2.教师面试形式为说课、回答主考官提问,程序为:面试人员按课题备课10分钟,备课结束后,进入面试室,说课7分钟,回答主考官提问3分钟,共计10分钟。考生说课结束后,将说课稿上交评委(须在说课稿的左上方注明顺序号)。
3. 面试计分方式。面试100分,面试结束后,由考官当场评分。报分员报分后,由记分员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报分员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后退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备案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其他说明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22-3809038.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武汉理工大学就业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722-3809886;瞿老师15072967767
附件1: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园招聘报考指南.docx
附件3: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x
2023年5月24日
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我市决定于2023年10月在北京、武汉公开招聘282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北京考点)》(附件2)、《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武汉考点)》(附件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4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网络报名、本人现场宣讲会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北京考点: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7:00
2.武汉考点:2023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7日17:00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方式。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5,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每位考生每个考点限报一个岗位。北京考点已签约人员不得报考武汉考点的招聘岗位。
4.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在网络报名规定时间内参加宣讲会现场报名和宣讲会现场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建议考生关注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届时均可在微信公众号处理现场报名等流程,以及查询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签约名单等信息。
6.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北京考点:2023年10月13日9:00-17:00。北京市西郊宾馆(海淀区王庄路18号)1号楼。
武汉考点:2023年10月27日9:00-17:00。武汉大学本部校区当代楼(研究生院报告厅)。
7.现场宣讲会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将在部分高校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参加现场宣讲会的考生,可以现场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并在宣讲会完成现场资格审查。部分高校宣讲会时间和地点如下:
北京考点
(1)中国人民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9:00-11:00,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21室(北区食堂4层);
(2)清华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14:00-16:00,清华大学本部校区职业发展中心天一厅;
(3)北京师范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18:30-21:00,北京师范大学本部校区敬文讲堂;
(4)北京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3日14:00-16:00,北京大学本部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武汉考点
(1)武汉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5日19:00-21:00,武汉大学本部校区当代楼(研究生院报告厅);
(2)华中科技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6日14:00-16:00,华中科技大学本部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305;
(3)华中师范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6日18:30-21:00,华中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就业处B112招聘大厅。
(三)准考证打印
1.北京考点:预计2023年10月14日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武汉考点:预计2023年10月28日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说课/试教)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4日下午。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28日下午。
2.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测试形式
A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小组讨论
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面试(说课/试教)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4-15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28-29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根据考生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三)笔试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6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30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5.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六、签约
签约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由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说课/试教)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广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20-22083791,监督电话020-22083779,具体岗位情况可咨询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教育局解释为准。
点击查看
1.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xls
2.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北京考点).xls
3.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武汉考点).xls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5.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8日
2023年韶关技术人才校园招聘270人岗位详情

为着力推动人才入县下乡支撑县域、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和人才发展环境,推进产业类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韶关市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实施方案》,我市决定于2023年10月中下旬赴武汉、长沙、株洲、湘潭、南昌、赣州、广州等地高校组织开展2023年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详见《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院校安排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
(二)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需求,企业急需紧缺的核心研发人才、技能人才。
以上须同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韶关市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企业岗位信息表》(附件2)。
四、薪酬待遇
1.企业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按企业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在本次招聘活动中招录的特别优秀的,且符合产业急需的本科学历学位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青年人才。
五、招聘方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可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到校园招聘点现场报名。报名所需材料(现场报名需提前备好纸质版):
1.本人简历(须有近期免冠证件照);
2.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扫描至同一页A4纸上);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复印件。
(二)现场面试
招聘现场由企业相关人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确定拟聘人选。
(三)聘用上岗
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县(市、区)人社局按照工作职责协助各招聘单位落实人才引进培养及相关服务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调整有关工作安排,会一并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sg.gov.cn/)发布相关信息。
3.本公告由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事宜咨询电话:0751-8627189
青年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751-8537996
点击查看
1.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院校安排情况表
2.2023年韶关市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企业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