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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

2026-09-06

2023年山东高校就业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潍坊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这次招聘涉及多个学科门类,包括理、工、文、经济、管理等专业。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完整信息,从招聘条件到岗位设置,从报名时间到考试安排,需要了解的内容全都覆盖了。感兴趣的网友与小编来看一下吧

潍坊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

一、招聘单位简介

潍坊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山东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全国文明城市—-山东潍坊。学校是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A类单位、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省文明校园,是省教育厅与潍坊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现占地1543亩(103万平方米),现设26个教学单位、71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工、文、经济、管理、农、法、历史、教育和艺术10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其中本科生22600余人,留学生100余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5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720余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50余人,俄罗斯工程院院士、国家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59人次。

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和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国家级一流课程、省级一流课程等99门。现有光学、区域经济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和民俗文化学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建有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19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2023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4.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6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6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f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join.wfu.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9日10: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6日11:00至6月10日10:00

登录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join.wfu.edu.cn),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2023年6月9日10: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无法审核,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请将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4、教师5岗位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2)应聘教师2、教师3和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2023年以来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另外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须提供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自律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

(3)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允许先报名考试,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附件2),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5)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出具的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招聘岗位中有其它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6日11:00至6月9日17: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3.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6日11:00–6月10日10:OO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方式在报名网站(//join.wfu.edu.cn)另行通知。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缴费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者,请勿缴费。缴费时因输入个人信息有误而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教师6、教师7、教师8、教辅1岗位先进行面试,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开考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过线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其他岗位先进行笔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过线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23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若有变化,将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join.wfu.edu.cn)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2.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前,须缴纳面试考务费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领取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确认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本人签名的《潍坊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需在报名系统中生成打印);报名系统中提交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2)心理测试

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采取线上测评方式,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分别进行,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join.wfu.edu.cn)通知。

教师6、教师7、教师8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教辅1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答辩方式进行,其他教师岗位和教辅2、教辅3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应变、语言表达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和面试都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涉嫌涂改伪造、弄虚作假、高考移民、违规入党以及缺少重要原始依据材料,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干部情况等问题,根据情况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潍坊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join.wfu.edu.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36-8785757

邮编:261061

七、其他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学校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证明材料模板

潍坊学院

2023年5月29日

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

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我市决定于2023年10月在北京、武汉公开招聘282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北京考点)》(附件2)、《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武汉考点)》(附件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4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网络报名、本人现场宣讲会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北京考点: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7:00

2.武汉考点:2023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7日17:00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方式。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5,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每位考生每个考点限报一个岗位。北京考点已签约人员不得报考武汉考点的招聘岗位。

4.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在网络报名规定时间内参加宣讲会现场报名和宣讲会现场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建议考生关注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届时均可在微信公众号处理现场报名等流程,以及查询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签约名单等信息。

6.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北京考点:2023年10月13日9:00-17:00。北京市西郊宾馆(海淀区王庄路18号)1号楼。

武汉考点:2023年10月27日9:00-17:00。武汉大学本部校区当代楼(研究生院报告厅)。

7.现场宣讲会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将在部分高校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参加现场宣讲会的考生,可以现场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并在宣讲会完成现场资格审查。部分高校宣讲会时间和地点如下:

北京考点

(1)中国人民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9:00-11:00,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21室(北区食堂4层);

(2)清华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14:00-16:00,清华大学本部校区职业发展中心天一厅;

(3)北京师范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18:30-21:00,北京师范大学本部校区敬文讲堂;

(4)北京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3日14:00-16:00,北京大学本部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武汉考点

(1)武汉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5日19:00-21:00,武汉大学本部校区当代楼(研究生院报告厅);

(2)华中科技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6日14:00-16:00,华中科技大学本部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305;

(3)华中师范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6日18:30-21:00,华中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就业处B112招聘大厅。

(三)准考证打印

1.北京考点:预计2023年10月14日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武汉考点:预计2023年10月28日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说课/试教)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4日下午。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28日下午。

2.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测试形式

A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小组讨论

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面试(说课/试教)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4-15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28-29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根据考生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三)笔试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6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30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5.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六、签约

签约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由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说课/试教)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广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20-22083791,监督电话020-22083779,具体岗位情况可咨询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教育局解释为准。

点击查看

1.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xls

2.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北京考点).xls

3.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武汉考点).xls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5.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8日

椒江2023年银龄讲学支援教师公告

椒江2023年银龄讲学支援教师公告

为充分发挥优秀退休教师教育教学经验和示范引领作用,缓解学校优秀师资总量不足和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促进椒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教人〔2020〕55号)精神,我区将面向全国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教师到各学校任教。现将2023年我区银龄讲学支援教师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3年我区计划招募银龄讲学中小学教师30名,其中小学语文、初中语文、小学数学、初中数学、小学英语、初中英语、初中社会、小学科学、初中科学各若干名,具体岗位另行通知。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省内外退休骨干教师。

(二)招募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65周岁(1957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及以下,退休前应在教学一线工作,退休不足三年的教师优先。

5.到小学任教的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到中学任教的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

6.业务精良,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曾获得县级及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秀(教坛中坚)、优秀班主任、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先进荣誉或参加县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优先考虑。

三、招募对象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退休教师以发挥专业特长承担一线主课教学为主,同时也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帮助学校青年教师成长、协助做好教学管理和教研活动等,带动提升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学校与银龄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般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银龄教师服务期间,由学校对其进行学年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上课的,予以解除协议。

四、招募教师待遇保障

银龄教师服务期间的待遇每年8--10万元/人。正高级教师或省特级教师待遇面议。

五、招募信息发布平台及咨询方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j.gov.cn/#)政务公开-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栏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渠道。

2.椒江教育"微信公众号。

(二)咨询方式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576-88224861、88815306。

六、招募报名

本次招募采用信件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15:00。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现场报名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4号区教育局人事科二(工作时间)。

信件报名:报名对象通过信件方式(EMS或快递)报名,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所需全部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4号区教育局人事科,截止时间为信件邮戳时间,逾期不再受理信件报名。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台州市椒江区银龄讲学支援教师申请表》(Word格式),连同报名所需其他材料(详见附件1)(须扫描成jpg格式)一并打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653133735@qq.com,邮件名称需设为银龄教师报名+教师姓名"。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

七、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12日上午。

报名对象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对象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通过资格复审,不得进行考试。

报名审查结束后,我局将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综合筛选,确认入围考试人员名单。

八、招募考试

1.招募考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招募考试一般形式为模拟上课+结构化面试"。招募考试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课堂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

3.每位报名对象一般安排备课时间3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10分钟左右,结构化面试10分钟。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上课占50%,结构化面试占50%。上课和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4.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仅参加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5.报名对象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九、体检及考察

1.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执行。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招募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的,可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招募人选,并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各受援学校与拟招募讲学支援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支援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连续讲学,支援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学校对其进行学年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支援服务的,予以解除协议。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椒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附件1:台州市椒江区银龄讲学支援教师申请表.docx

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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