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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安塞区2023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2026-09-07

2023年延安安塞区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延安市安塞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已经出炉,计划招聘60名特岗教师,包括初中教师35名、小学教师10名、小学附设学前班方向教师15名。报名时间6月25日至29日,笔试时间7月15日。紧缺薄弱学科如数学、物理等不设开考比例。小编提醒,首次补录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感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延安市安塞区2023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按照省市特岗办要求,现就我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0名,其中初中教师35名、小学教师10名、小学(附设学前班方向)教师15名,全部到延安市安塞区乡镇以下学校任教。具体岗位设置详见《延安市安塞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初中、小学教师为2023年应往届毕业的研究生、普通高校本科生;小学(附设学前班方向)教师为2023年应往届毕业的研究生、普通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科生。具体详见《延安市安塞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类型和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段和学科、学位证书等与报考岗位的设置要求一致,以各类证件信息为准。岗位设置要求详见《延安市安塞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具体岗位与资格要求由延安市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户籍为延安市户籍(指截止2023年6月29日本人户口为延安市范围内户口,或原延安市内户籍因上大学在大学学习期间迁出的)。未就业(就业指截止2023年6月29日为党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并任职满6个月,除此之外均为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解除合同时间不得迟于2023年8月31日),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延安市安塞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延安市安塞区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优先、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在延安市安塞区乡镇农村学校之间交流任教,不服从组织调配按自动解聘对待。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采取公布需求、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政审考察、资格复审、补录及签订合同、集中培训、上岗任教等程序实施。

(一)公布需求。省教育厅官网、延安市教育局官网及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官网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下同)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陕西特岗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25日9:00至6月29日18:00。如省市另有变动,以省市规定为准。

(三)资格初审。6月25日9:00至6月30日18:00(其中:6月30日9:00–18:00为志愿调配时间),区特岗办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公告条件,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考人员要及时查询资格初审情况,因填报信息不准确而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考试管理中心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对数学、物理、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体育、音乐、美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可综合考虑,根据紧缺程度,不设开考比例,但笔试两科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对紧缺薄弱学科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的,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待笔试成绩公布后,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将缩减的招聘计划依次调整到实际参加笔试比例较大的岗位,按照每个岗位依次调整1个计划的原则,直至将缩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完为止,并发布计划调整公告;原则上招聘计划在同学段岗位之间调整,开考比例相当的情况下,按照数学、物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化学、音乐、美术、体育、语文、英语优先的顺序。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10日9: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5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方式、考试要求、阅卷及成绩公布等以省市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关《通知》《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和要求,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政审考察、资格复审。

由区特岗办牵头制定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政审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的工作实施办法,经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

1.现场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笔试两科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笔试两科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除外)。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持特岗计划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或电子学籍验证)、学位证(同时提供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同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证网证书验证报告,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各类证件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与网报同底二寸照片3张。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延安市安塞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后,提出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现场资格审查相关要求将在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陕西特岗系统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性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具体面试工作相关信息另行通知。

3.体检和政审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政审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因自愿放弃或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确定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持本人学籍档案(人事档案)、毕业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同时提供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同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证网证书验证报告,考试合格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延安市安塞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具体要求事宜,都将在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网” 陕西特岗系统”等平台进行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发布。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23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20日前到延安市安塞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在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如有弃权者和取消聘用资格者,严格按照空缺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首次补录工作应于8月10日前完成。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出现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后符合招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要求的,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原则上在同学段岗位之间调剂,调剂到参加面试比例较大的岗位,面试比例相当的情况下,按照数学、物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化学、音乐、美术、体育、语文、英语优先的顺序,确保如期完成招聘计划。如出现首次补录仍未完成招聘计划,可按照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组织二次招聘。二次补录工作应于8月15日前完成。8月25日前,延安市安塞区政府与拟聘特岗教师签订《2023年陕西省农村学校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一式4份)。

(七)集中培训。组织拟聘人员集中开展岗前培训,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八)上岗任教。秋季开学前,特岗教师到所分配学校上岗任教。拟聘特岗教师应自觉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或未按要求到岗任教者,按照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待。

五、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延安市安塞区教育体育局(特岗办)代区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区特岗办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2023〕6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服务期满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区教体局将按照违约失信人员对待,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严禁借用或安排特岗教师到其他单位或非教育教学岗位。

六、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延安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区教体局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报市县人事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留任并按要求入编入岗的特岗教师应在当地继续服务至少三年。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延安市安塞区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延安市安塞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七、工资待遇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津贴补贴、地方性补贴、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奖励、教育培训等方面与本区公办在编教师同等对待。特岗教师工资和其他待遇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区财政共同承担,高出中央补助部分由区财政承担。特岗教师工资实行财政集中支付、按月足额发放。

八、说明

1.延安市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都将通过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网”陕西特岗系统”发布,本《公告》中招聘各环节实施时间如有变动,不进行其它方式通知,各位报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网”陕西特岗系统”,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因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体检和政审考察、公示、资格复审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于因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相应环节的,同样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能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和出版物等,均与延安市安塞区的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公告》由延安市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延安市安塞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

延安市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23年6月21日

延安市安塞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pdf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根据学院相关内设机构技能培训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二、招聘岗位

2023年计划招聘编制外技能培训实训指导教师2名(机电专业、烹饪专业各1名)。具体岗位见《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获省级三秦工匠、首席技师、技术能手"等以上同等类别称号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3年10月31日。

3.身心健康,热爱学生,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专业知识和能力。

4.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10月9日在学院网站发布《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2.个人报名。10月11日前,有意向的应聘人员按照岗位所需的条件,提交岗位所需的各类证件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安康技工学校)报名。

3.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用人部门负责,并于10月13日12:00前将初审合格人员资格审查表及相关复印件统一交组织人事处人事科,组织人事处复审后将结果反馈用人部门并通知应聘者本人。

4.综合考核。考核工作于10月中下旬进行,由学院组成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核。综合考核包括结构化面试和岗位适应能力考核。

5.体检考察。机电专业技能培训实训指导教师岗拟聘人员依据《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烹饪专业技能培训实训指导教师岗位依据《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成绩进行一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6.审核聘用。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学院审定后,参加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者,由组织人事处、用人部门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协议书,按照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落实相关待遇。

五、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和代理招聘事宜。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0915-8177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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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9日

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

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我市决定于2023年10月在北京、武汉公开招聘282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北京考点)》(附件2)、《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武汉考点)》(附件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4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网络报名、本人现场宣讲会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北京考点: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7:00

2.武汉考点:2023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7日17:00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方式。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5,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每位考生每个考点限报一个岗位。北京考点已签约人员不得报考武汉考点的招聘岗位。

4.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在网络报名规定时间内参加宣讲会现场报名和宣讲会现场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建议考生关注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届时均可在微信公众号处理现场报名等流程,以及查询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签约名单等信息。

6.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北京考点:2023年10月13日9:00-17:00。北京市西郊宾馆(海淀区王庄路18号)1号楼。

武汉考点:2023年10月27日9:00-17:00。武汉大学本部校区当代楼(研究生院报告厅)。

7.现场宣讲会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将在部分高校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参加现场宣讲会的考生,可以现场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并在宣讲会完成现场资格审查。部分高校宣讲会时间和地点如下:

北京考点

(1)中国人民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9:00-11:00,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21室(北区食堂4层);

(2)清华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14:00-16:00,清华大学本部校区职业发展中心天一厅;

(3)北京师范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18:30-21:00,北京师范大学本部校区敬文讲堂;

(4)北京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3日14:00-16:00,北京大学本部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武汉考点

(1)武汉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5日19:00-21:00,武汉大学本部校区当代楼(研究生院报告厅);

(2)华中科技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6日14:00-16:00,华中科技大学本部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305;

(3)华中师范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6日18:30-21:00,华中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就业处B112招聘大厅。

(三)准考证打印

1.北京考点:预计2023年10月14日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武汉考点:预计2023年10月28日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说课/试教)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4日下午。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28日下午。

2.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测试形式

A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小组讨论

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面试(说课/试教)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4-15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28-29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根据考生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三)笔试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6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30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5.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六、签约

签约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由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说课/试教)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广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20-22083791,监督电话020-22083779,具体岗位情况可咨询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教育局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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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xls

2.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北京考点).xls

3.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武汉考点).xls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5.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8日

四川绵阳公安2023辅警招聘报名材料清单

四川绵阳公安2023辅警招聘报名材料清单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绵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绵阳市公安局

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绵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25名。具体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绵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网络管理、网络运维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9:0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绵阳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院内右侧裙楼1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提前下载好《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4.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张贴本人近期1寸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优先)、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审查合格者,现场加入辅警招聘"QQ群。考试、体检、政审和公示等相关后续事项均在QQ群内进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2.体能测评

测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3个项目,2项达标即为合格。测试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测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评运动风险。

3.面试

按照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性面试与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

4.成绩计算

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的方式计算。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 体检、政审和公示

1.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根据面试成绩及体能测试情况,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庭遗传病;无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具体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报告为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工作,由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牵头,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政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

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辅警招聘"QQ群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新聘用的人员(辅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本次聘用的辅警与聘用单位签订一次为期5至9年的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一)按照《绵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纪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

招聘咨询电话:0816-2498058

监督电话:0816-2498200

本公告由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绵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绵阳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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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位

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交警支队、特巡警支队等警务辅助岗位

22名,限男性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名,限女性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 名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绵阳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院内右侧裙楼1楼

应聘者提前下载好《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9:0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考 试

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

笔 试

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体能测评

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3个项目,2项达标即为合格。测试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测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 试

按照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性面试与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

聘 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新聘用的人员(辅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本次聘用的辅警与聘用单位签订一次为期5至9年的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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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绵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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