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辅警体能测评相关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通过笔试面试的考生需要参加体能测评,测评前要在身体状况确认书上签字,测评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会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体能测评的男女标准和要求,提前了解做好准备很重要。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3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考试聘用。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4.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5.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9日至2005年10月9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年龄上限可以放宽到四十周岁(1982年10月9日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但应当在所签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含)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公示拟聘人选等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www.tangyuan.gov.cn/)、报名网站(//ty2023fj.ibaoming.net/)、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7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及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由汤原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8日8:30至10月20日16:30。
3.报名网址
//ty2023fj.ibaoming.net/
4.网上报名程序
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18日8:30-10月20日16: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职位,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10月9日(含)。网上报名结束后,通过报名网站(网址://ty2023fj.ibaoming.net/)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6.网上缴费
本次招聘收取考试费45元,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8:30至2023年10月21日16:30。考生报名成功将不可更改报名岗位,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占笔试卷面成绩的7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卷面成绩的30%),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经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并设置面试最低合格标准(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另行通知。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考生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由7名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为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县公安局负责,体能测评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2)上签字。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1.男子组
2.女子组
(五)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集中体检,费用自行缴纳。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用人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政治考察
由县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政治考察未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岗前培训
由县公安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内容围绕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条令、纪检监察法、交通法等。
六、待遇
培训合格后上岗,聘用人员工资按《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间执行月基础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2500元,缴纳四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公积金)。
七、相关事项提示
1.招聘工作由县公安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2.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受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454-7636018;0454-7387003
监督电话:0454-7636015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6:30
查看附件
附件1:2023年汤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
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
汤原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9日
绥滨县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绥滨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一)留置看护一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要求为男性。
(二)留置看护二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要求为男性,退役军人。
(三)社区戒毒一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要求为女性。
(四)社区戒毒二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要求为男性。
本公告所涉岗位如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通过降低开考比例后仍不能达到笔试开考标准的,缩减该岗位招聘名额,缩减的招聘名额可在各招聘岗位相互调剂。具体调剂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报核准备案机关同意后执行。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岗位,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勤务辅警岗位职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7日-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四)限绥滨县行政区域内户籍。
(五)身心健康,无口吃、无重听;面部、四肢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及纹身;无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无涉毒史;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六)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见义勇为人员。
5.退役军人。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绥滨县公安局予以审核。
(六)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
2.考生需将报名材料扫描件(jpg格式)整体压缩打包,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信箱sbxgajzzb@163.com
报名材料内需包含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扫描件及电子版1份详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考生需自行打印,在扫描前粘贴照片,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并手签承诺;电子版需提供Word格式。
(2)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电子版照片1张(备注姓名)。
(3)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各1份。
(4)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各1份,同时,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需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出具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扫描件1份。
(5)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需提供加分申请书(详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根据报考人数和分布等实际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招聘方案核准备案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领取准考证:绥滨县公安局将在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发布领取准考证的通知,报名合格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的,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报考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公布。
5.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将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增加面试名额,如 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相应的面试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3.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绥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发布。
5.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能测试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专业科目高者优先。
2.体能测试的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体测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
4.体测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在体测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项目和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县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5.体检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考察
1.对考试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复核,同时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实施。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绥滨县政府网站(https://www.suibin.gov.cn/)及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期满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辅警的薪酬待遇(含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绥滨县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8-7867969
16646841345(工作日早8点30分-11点,下午1点30分-4点30分)
监督电话:19804680486
查看附件
附件1:绥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笔试加分申请书.doc
附件3:绥滨公安政务公众号二维码
绥滨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