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龙马潭区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区医疗保障局正在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专业要求医学类,学历大专及以上,35周岁以下可报。今天小编将报名方式、考核安排和注意事项进行了汇总,方便求职者了解招聘详情。感到兴趣的网友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文凭。
5.医学类专业。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岗位具体要求(附件)
三、报名、招聘流程
报名(同步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2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三)报名流程:
1.请应聘者下载填写《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及工作业绩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证件照(大小在30K以内),限JPEG、GIF或JPG格式。
3.应聘者需采取电子文档压缩形式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6765370@qq.com。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格式编写。
4.以上资料原件将在面试前进行审核,通过审核方能进入考核阶段。
(四)考核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用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若未入围,恕不通知)。
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须将提交的初审资料原件带至考试考核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五)体检
对拟录取人员采用等额方式予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如出现前面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替补体检。
(六)聘用
经体检政审后,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3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体检、政审及公示
(一)体检。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符合优先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得超过2次。
(二)政审。进入政审阶段的人员需提供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政审,递补最多不得超过2次。
(三)公示。将通过政审和体检的人员名单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龙驰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采用合同用工,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予以解聘。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女士,0830-2517127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田女士,0830-25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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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应聘人员登记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
江州区委宣传部2023年编外聘用人员招聘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安排
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服从工作安排;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性格开朗,能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团结同志,为人礼貌,言谈举止得体;
(三)三十周岁(含三十周岁)以下;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优先;
(五)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掌握基本电脑操作;
(六)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嗜好。
三、工资和其他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面议。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从试用期算起)。正式聘用后,工资2900元/月,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同时可按在职人员标准享受差旅补助、年休假、工会福利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崇左市江州区丽江大厦11楼1116室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并注明招聘报名"。邮箱:jzqwxcb@163.com。
报名人员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所提交应聘材料恕不退回,招聘单位将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予以保密。
(二)资格预审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将通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时请携带相关证书再次进行现场核验。2023年10月16日前未接到面试通知的视为不予面试,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合格者安排到江州区委宣传部相关工作岗位进行为期1个月试用期的跟班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
试用期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确定正式聘用人员
综合各方面情况后,研究确定正式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按劳动合同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江州区委宣传部办公室(正常上班时间),联系电话:78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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