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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滨州沾化区幼儿园招聘考察体检安排

2026-09-07

2024年山东滨州市沾化区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考察体检工作由沾化区教体局成立专门小组负责,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考察体检环节的安排,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感到兴趣的朋友们和小编来看一下吧

2024年滨州沾化区幼儿园招聘考察体检安排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沾化区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沾化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100人。现将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其他人员应聘的,应在2024年6月11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教师资格要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虚假承诺、认证不符、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2024年滨州市沾化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2︰00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网(//www.zhanhua.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只能在全市范围内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通过,考生报名信息只能查看,不能更改。2024年6月1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一致。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三)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所需证明材料及办理程序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幼儿园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幼儿园岗位考试内容为专科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6月19日9:00—6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滨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时提交。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面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均在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沾化区人民政府网(//www.zhanhua.gov.cn)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2024年滨州市沾化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沾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沾化区人民政府网(//www.zhanhua.gov.cn)公告。

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内容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面试将采用试讲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三)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各占6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之积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时先按1:1比例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沾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考察体检

由沾化区教体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沾化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发放《沾化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到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事业单位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网上报名系统受程序限定,到规定时间自动关闭入口,请考生及时上网操作,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以及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表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系统窗口不再另行开启。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滨州市沾化区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7324327 0543-7325212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7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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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滨州市沾化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报名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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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4年滨州市沾化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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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4年滨州市沾化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滨州市沾化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4日

北京怀柔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不予聘用情形

北京怀柔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不予聘用情形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

二、计划招聘人数

2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法学、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或者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专业不做限定);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7.有法检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本人及近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①《怀柔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页);④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扫描到一页);⑤毕业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证明);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在法院审判执行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证明材料(若无,则无需提交)。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放入以报考法院名称+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至怀柔法院指定邮箱hrfygbk@163.com。附件1、附件2长按下方对应二维码进行下载,下同。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限报1个法院,招聘详情请参考各院发布的招考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附件3),报名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聘用后即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法院。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周五)18:00。报名时间以发送报名材料的邮件日期为准。

(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

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之后,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将会进行政审,政审方式另行通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笔试和面试

怀柔法院将适时组织政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考察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范围详见附件4)。

怀柔法院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

笔试和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怀柔法院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递补人选,下次招聘工作启动前出现人员空缺的,可以直接从递补人选中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招聘计划和岗位需要,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至怀柔法院工作。

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7年(含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派遣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并确定等级;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并建议劳务派遣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职业保障

(一)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级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为83500元--125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二)工资实行正常的调整机制。

(三)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在怀柔法院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择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后续用工过程。对招聘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的,一经证实,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三)怀柔法院不解决户口进京。

(四)报名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怀柔法院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

(六)怀柔法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形势政策变化,对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010--8968905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8日

查看附件

附件1:怀柔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3:最高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附件4:怀柔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笔试范围

2023年四川南充市属事业单位考调公告

2023年四川南充市属事业单位考调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南充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开展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详见附件1《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统称《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及范围

四川省内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的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人员或事业干部(详见附件1)。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

5. 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与考调单位经费性质相符事业干部身份的工作经历。

6. 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

7. 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10月1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尚处于任职试用期内的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下同)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 :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见附件3)。

2. 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信息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9:00-17:30)。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慎重选用上传照片,并对填报的各项信息及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

3.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本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 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间登录本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0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通过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时间暂定于2023年11月下旬。

如因特殊原因,需发布补充公告的,将在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考调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由考调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见附件2),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负责或主管部门负责,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讨论决定

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七)公示和报批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名单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若设试用期,试用合格后将拟调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考调单位重新确定的聘用岗位和等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此次考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三)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7-223092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7-2815039

点击查看

1.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3.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北京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23年北京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数

6人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包括:

(一)审查诉讼材料,整理案件争议焦点;

(二)协助法官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

(三)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

(四)根据法官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五)在法官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

(六)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及司法统计;

(七)完成其他司法辅助事务。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法学、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或者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专业不做限定);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7.有法检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本人及近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材料:①《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页);④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扫描到一页);⑤毕业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证明;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在法院审判执行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证明材料(若无,则无需提交)。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放入以聘辅报名+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yzygbc@sina.com)。

2.报名要求:已报考我院的人员不得同时报考北京市其他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附件4),报名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聘用后即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法院。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周三)18:00。报名时间以发送报名材料的邮件日期为准。

报名截止后,我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之后,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政审、笔试、面试等后续安排及考试范围见附件3,具体时间待后续通知。

五、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级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为83500元--125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二)工资实行正常的调整机制。

(三)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入院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择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后续用工过程。对招聘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的,一经证实,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三)入职后不解决户口进京。

(四)报名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

(六)我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形势政策变化,对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期待您的加入!

报名咨询请联系:5989140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40)

查看附件

附件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后续安排及笔试范围》

附件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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