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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凉山州西昌市教体局教师招聘考试动态

2026-09-07

2023年凉山州西昌市教师招聘的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本次招聘对报考者的学历专业有明确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7月30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关于证件取得时间的规定,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相关证件,将取消聘用资格。感兴趣的小伙伴与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2023年凉山州西昌市教体局教师招聘考试动态

为促进西昌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市教育系统教师配置需求,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23年上半年使用事业编制,面向高校及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268名、幼儿园教师15名。具体考聘计划等详见《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名额分配表》和《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1.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岗位表》。其中:择业期高校毕业生指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21届、2022届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普通班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其中报考者与《岗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在企业、私立学校等已就业的报考者,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5.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5.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6.现役军人。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8.公费(免费)师范生。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1日下午17:00时,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如实填写。并上传清晰的相关佐证材料图片(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应届生上传学生证),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及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下午17: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栏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5月11日下午17:00时),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也不能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二)打印准考证报考者于2023年5月17日至5月20日上午9:00前登录https://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四、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笔试和说课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说课成绩占40%。考核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5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50%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说课成绩40%(一)笔试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①《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②招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3.笔试成绩于5月22日前在考生之家(//bm.e21cn.com)上查询。4.笔试总成绩在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二)资格复审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按笔试总成绩高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复审。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考人员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说课。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同岗位笔试考生的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时不含成绩为0分的人员),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于2023年5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17:00,25日上午9:00至12:00携带以下材料到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第一会议室(西昌市什字街57号)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说课证。(1)未毕业的2023届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出具的2023年应届生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已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相应层次的学科《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21/2022届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1份(报考考生自行打印);(3)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审原件收证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3.其中报考者与《岗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电话通知)。(三)说课1.说课时间及地点。说课的时间及地点详见说课通知书。说课当日,说课人员凭说课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说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说课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说课资格。由此出现的说课名额空缺不再递补说课人选。如因说课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说课人数低于规定的说课入围比例时,说课正常进行。2.说课内容。使用教材:使用西昌市学校现行教材(四川省新课改使用的必修教材)。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数学、科学教育、劳动技术岗位使用小学四年级下期教材;报考历史、美术、信息技术使用八年级上期教材;其余岗位使用高中二年级上期教材;幼儿园不指定教材。考生自带教材、教参、纸、笔等用品。禁止携带电子产品。3.说课顺序。进入说课的人员持《说课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说课地点,临时抽签决定说课顺序;再按说课顺序提前抽取说课内容,准备4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4.说课成绩公布。报考者的说课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说课成绩70分以下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拟聘人员确定

(一)说课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二)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再次并列则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也按此程序进行。实际参加说课人数未达到说课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拟聘环节的人员,其说课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70分)。(三)报考者的说课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说课结束后两天内在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六、签订就业协议

(一)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选择聘用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并签约。签约时间:5月31日上午9:00;地点:西昌市二小阶梯教室。(二)已毕业的签订西昌市事业单位就业补充协议书,未毕业的签订其所在学校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招考单位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三)若规定时间前没有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按公告要求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为放弃选岗资格。对聘用岗位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选岗现场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考聘岗位递补人员说课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70分)。

七、报到时间

拟聘用人员于2023年8月21日至22日到西昌市人社局和西昌市教体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未及时出具者,不予报到。

八、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体检时间:6月1日,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未达到体检标准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后在体检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递补

因拟录聘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再次并列的则按专业科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十、考察考核

西昌市人社局和市教体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一)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属使用国家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及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等另行通知。(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申请调(流)动,主管部门可根据各学校学科教师超缺情况进行调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者按违约年度缴纳违约金。(三)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8万元;聘用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紧缺专业或学科大学毕业生,给予安家费2万元。安家补助按6年最低服务年限平均发放。如在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者剩余年度不再发放安家费,并按违约年度缴纳违约金。

十二、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组织,市教师发展中心具体实施,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培训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5日。

十三、纪律与监督

考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考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核、体检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聘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二)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四)本次考核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核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核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西昌市人社局、西昌市教体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4-3280472(市教体局)0834-3204506(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834-3223354(市纪委监委)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

附件

1.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教师学科分配表(中小学)2.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教师学科分配表(幼儿园)3.西昌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4月24日

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

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我市决定于2023年10月在北京、武汉公开招聘282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北京考点)》(附件2)、《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武汉考点)》(附件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4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网络报名、本人现场宣讲会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北京考点: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7:00

2.武汉考点:2023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7日17:00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方式。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5,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每位考生每个考点限报一个岗位。北京考点已签约人员不得报考武汉考点的招聘岗位。

4.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在网络报名规定时间内参加宣讲会现场报名和宣讲会现场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建议考生关注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届时均可在微信公众号处理现场报名等流程,以及查询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签约名单等信息。

6.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北京考点:2023年10月13日9:00-17:00。北京市西郊宾馆(海淀区王庄路18号)1号楼。

武汉考点:2023年10月27日9:00-17:00。武汉大学本部校区当代楼(研究生院报告厅)。

7.现场宣讲会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将在部分高校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参加现场宣讲会的考生,可以现场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并在宣讲会完成现场资格审查。部分高校宣讲会时间和地点如下:

北京考点

(1)中国人民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9:00-11:00,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21室(北区食堂4层);

(2)清华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14:00-16:00,清华大学本部校区职业发展中心天一厅;

(3)北京师范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18:30-21:00,北京师范大学本部校区敬文讲堂;

(4)北京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3日14:00-16:00,北京大学本部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武汉考点

(1)武汉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5日19:00-21:00,武汉大学本部校区当代楼(研究生院报告厅);

(2)华中科技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6日14:00-16:00,华中科技大学本部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305;

(3)华中师范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6日18:30-21:00,华中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就业处B112招聘大厅。

(三)准考证打印

1.北京考点:预计2023年10月14日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武汉考点:预计2023年10月28日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说课/试教)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4日下午。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28日下午。

2.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测试形式

A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小组讨论

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面试(说课/试教)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4-15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28-29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根据考生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三)笔试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6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30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5.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六、签约

签约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由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说课/试教)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广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20-22083791,监督电话020-22083779,具体岗位情况可咨询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教育局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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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xls

2.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北京考点).xls

3.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武汉考点).xls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5.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8日

湖北郧西县2023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转事业编考核聘用

湖北郧西县2023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转事业编考核聘用

根据《十堰市县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十人社发〔2020〕9号)规定,拟面向郧西县2021年招募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组织面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全县统筹共11个岗位。

三、考核聘用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通过全省统一组织考试方式公开招募参加郧西县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县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服务期内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郧西县人社局一楼事业单位管理股(郧西县城关镇城隍街69号)。

3.报名要求:(1)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原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2)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郧西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到指定地点报名,并现场签订《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聘用的,依据面试成绩和聘用计划人数,从高到低按1:1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由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重点考核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表现情况,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合格人选,统一征求县纪委监委、综治、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意见。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统筹提出拟聘用人选和岗位分配方案,报请县委审定后,将拟聘用人员在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本人自愿提出放弃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公告附件《郧西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中所列的内容,由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的所有考务信息均由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事宜,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19-6225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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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郧西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

2、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2023陕西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人公告

2023年武汉市青山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10人公告

2023甘肃嘉峪关市就业服务中心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3人公告

2023广西梧州市蒙山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目录23人公告

2023四川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考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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