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实施县区严格按照分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确定面试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70%加面试成绩30%换算,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今天小编整理的是今年特岗教师招聘的成绩计算方式和录取规则。感到兴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师〔2023〕4号)精神,2023年我市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2023年,我市八县一区”均纳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
二、计划和岗位
(一)全市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537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15名),聘期3年。
武都区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120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
宕昌县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50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
成县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57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
康县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100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
文县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40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1名);
西和县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65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1名);
礼县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49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
两当县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13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1名);
徽县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43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
(二)各县区招聘指标由省上审核下达,岗位设置和要求由县区自定,详见附件1。
三、基本原则
(一)保障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与当地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
(二)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四)特岗计划”实施县区的县城所在地学校不能列为设岗学校(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的学校除外),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五)特岗计划”实施由市级统筹组织、以县区为主,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音体美、英语、科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农村教育情怀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岗位具体学历要求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5.以本地户籍为主。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毕业生均可报名。具体户籍要求由各县区自定。其中报考成县岗位的省部(教育部)共建师范类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可放宽到甘肃省户籍。
(二)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
1.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相应等级普通话等级证,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可报低学段岗位,低学段不能报考高学段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等同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笔试成绩单在有效期内)且参加了2023年春季面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特岗计划”笔试考试,通过特岗计划”笔试后,须在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环节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相应等级普通话等级证,如未取得,则取消参加特岗计划”面试考试资格。
3.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全科”,或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的考生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
(三)其他要求
1.已签约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档案管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五、实施程序
(一)报名
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教育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报名系统中的《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并确认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省市县三级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办法/细则)和《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逐项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考生以各设岗县区公布的户籍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的一个学科岗位。三支一扶”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及通讯不畅通等原因造成考试选拔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信息确认
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特岗计划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非人工审核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系统确认结果。确认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修改信息的,必须对修改后的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并等待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为体现考试的严肃性,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须向报考县区教育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由县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协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仅能修改两类: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考生向县区教育(教科)局提交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18:00,县区教育(教科)局向市教育局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日10:00,逾期均不予受理。
3.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9∶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二)笔试
1.笔试组织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特岗计划考试报名系统维护、信息汇总、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场编排、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查询等考务组织工作。市教育局主动加强与市人社局的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辖区内的考务实施和考场安排工作,设置考点的县区教育局要做好配合工作。各级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23年7月2日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023年7月2日14:00-16: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相关知识。
报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岗位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照文科类考试;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照理科类考试;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照音体美类考试;报考英语、心理学、小学全科岗位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由考生自主选择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确定面试人员时不分文科类或理科类,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类别选错者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5.考场设置
考点原则上设在武都区城区及周边乡镇学校,优先选择人事考试定点学校和高考定点学校,并提前做好考场设置等相关工作。
6.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7.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3年7月15日以后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7月18日(如有调整,另行发公告通知),地点在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公布的指定地点。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如本人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亲友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县区教育局具体实施,依据报考条件对面试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实施县区要严格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由实施县区根据全县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考生平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未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参与平均分数的计算)。面试工作由实施县区教育局、人社局按照市教育局、人社局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各县区要认真组织面试工作,严格面试程序,勇于担当作为,适当拉开分差。面试过程要全程录像,保证面试公开、公平、公正。面试费用由实施县区承担,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各实施县区要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施县区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取末位人员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实施县区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在市内跨县区、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得更换岗位、学科调剂,同时要求跨县区调剂人员总成绩不低于调剂县区本岗位学科大类平均分。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市教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开展补录的县区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区教育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在县级及以上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也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产生的空缺在参加本县区同学段同学科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复审和公示
各县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2023年7月28日前将拟聘用特岗教师汇总名单和特岗计划面试及后期实施情况总结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复审并公示。
(八)发文录取并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录取通知文件,设岗县区务必与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1.各县区要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20天。
2.特岗教师须根据设岗县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六、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县区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除中央工资性补助外的部分,由县区财政负责补齐。学校要为特岗教师安排好周转宿舍,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实施县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不进行其他考试,由实施县区负责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实习期或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不得随意调动(含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实施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公开通报。
(四)特岗教师的档案统一转至所在县区教育局保管。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
各县区要建立健全招聘考试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确保2023年全市特岗计划”招聘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各县区要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启动2023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须在同级政府主要媒体服务平台发布,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
(二)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
教育部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各实施县区录取结束后,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数据库完整准确。同时,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
(三)从严开展实施工作监督检查
市教育局将加强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特岗计划实施管理不到位、拖欠特岗教师工资、不能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不能及时为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等情况,一经核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下一年度将严格按照落实情况建议省教育厅调整设岗名额。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县区要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本县区《实施细则》,由县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附件:
1.陇南市2023年特岗计划”学科岗位需求计划表
2.陇南市2023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联系方式
3.特岗计划”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2023年甘肃嘉峪关市就业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3人

根据工作需要,嘉峪关市就业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相关业务协理。
二、招聘条件
1.本市户籍、大专以上学历。
2.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团结协作意识强,有责任心,能按时完成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基本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三、薪酬待遇
1.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2.对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岗位补贴1820元和社保补贴(单位缴费部分)。
四、招聘时间
2023年10月9日-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节假日休息
五、报名及有关要求
符合条件者请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无注册信息证明,个人简历到嘉峪关市人社局4003办公室报名。提供个人信息、有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附件:个人简历表格.docx
嘉峪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9日
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我市决定于2023年10月在北京、武汉公开招聘282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北京考点)》(附件2)、《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武汉考点)》(附件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4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网络报名、本人现场宣讲会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北京考点: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7:00
2.武汉考点:2023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7日17:00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方式。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5,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每位考生每个考点限报一个岗位。北京考点已签约人员不得报考武汉考点的招聘岗位。
4.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在网络报名规定时间内参加宣讲会现场报名和宣讲会现场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建议考生关注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届时均可在微信公众号处理现场报名等流程,以及查询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签约名单等信息。
6.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北京考点:2023年10月13日9:00-17:00。北京市西郊宾馆(海淀区王庄路18号)1号楼。
武汉考点:2023年10月27日9:00-17:00。武汉大学本部校区当代楼(研究生院报告厅)。
7.现场宣讲会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将在部分高校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参加现场宣讲会的考生,可以现场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并在宣讲会完成现场资格审查。部分高校宣讲会时间和地点如下:
北京考点
(1)中国人民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9:00-11:00,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21室(北区食堂4层);
(2)清华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14:00-16:00,清华大学本部校区职业发展中心天一厅;
(3)北京师范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18:30-21:00,北京师范大学本部校区敬文讲堂;
(4)北京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3日14:00-16:00,北京大学本部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武汉考点
(1)武汉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5日19:00-21:00,武汉大学本部校区当代楼(研究生院报告厅);
(2)华中科技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6日14:00-16:00,华中科技大学本部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305;
(3)华中师范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6日18:30-21:00,华中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就业处B112招聘大厅。
(三)准考证打印
1.北京考点:预计2023年10月14日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武汉考点:预计2023年10月28日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说课/试教)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4日下午。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28日下午。
2.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测试形式
A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小组讨论
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面试(说课/试教)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4-15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28-29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根据考生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三)笔试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6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30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5.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六、签约
签约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由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说课/试教)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广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20-22083791,监督电话020-22083779,具体岗位情况可咨询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教育局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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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xls
2.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北京考点).xls
3.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武汉考点).xls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5.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8日
湖北郧西县2023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转事业编考核聘用

根据《十堰市县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十人社发〔2020〕9号)规定,拟面向郧西县2021年招募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组织面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全县统筹共11个岗位。
三、考核聘用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通过全省统一组织考试方式公开招募参加郧西县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县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服务期内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郧西县人社局一楼事业单位管理股(郧西县城关镇城隍街69号)。
3.报名要求:(1)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原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2)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郧西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到指定地点报名,并现场签订《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聘用的,依据面试成绩和聘用计划人数,从高到低按1:1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由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重点考核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表现情况,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合格人选,统一征求县纪委监委、综治、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意见。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统筹提出拟聘用人选和岗位分配方案,报请县委审定后,将拟聘用人员在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本人自愿提出放弃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公告附件《郧西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中所列的内容,由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的所有考务信息均由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事宜,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19-6225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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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郧西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
2、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