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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沅陵县招聘73名教师公告详情

2026-09-07

沅陵县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2023年这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今天小编重点说明的就是这个成绩计算方式,面试采取试教形式,总分100分,只有总成绩达到60分才具备录用资格。感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2023年沅陵县招聘73名教师公告详情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73个。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5日后出生)。

6、学历专业:所有岗位均需符合《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研究生不限专业但须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7、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生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8、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岗位、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具备相应学科、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9、服从工作安排,所有招聘岗位均要求服务年限为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我县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进编的特岗教师和2023年即将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吸毒史或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一个岗位,农村学校报名到岗。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7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湖南省沅陵县教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港澳台、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需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在2023年8月31日前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6、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10日-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湖南省沅陵县教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二)考试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按招聘学科分学科考试

(1)时间:2023年7月12日

(2)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20分,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3月11日修正)、《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时事政治;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80分。

(4)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则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及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关系的,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排名办法:将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排名。入围下一环节人员末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如果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命题加考笔试,按加考后的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

5.合格分数线: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只有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才具备体检、考察和聘用的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告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由考察对象本人填报提交《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考察情况表》,考察由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审核,主要审核考察对象有无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违纪现象。在考察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出空缺, 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报考农村学校岗位的,聘用后由教育局根据学校需求统一安排。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www、hhrsks、com/)公示,公告及及其它信息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anling、gov、cn/)进行公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不及时关注或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本次公招工作全程接受监督。

4、公告未尽事宜,由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4222045(县教育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 0745–4221993 (县教育局纪检室)0745-4227265(县人社局)

附件:

附件1: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1日

四川绵阳公安2023辅警招聘报名材料清单

四川绵阳公安2023辅警招聘报名材料清单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绵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绵阳市公安局

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绵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25名。具体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绵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网络管理、网络运维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9:0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绵阳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院内右侧裙楼1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提前下载好《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4.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张贴本人近期1寸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优先)、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审查合格者,现场加入辅警招聘"QQ群。考试、体检、政审和公示等相关后续事项均在QQ群内进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2.体能测评

测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3个项目,2项达标即为合格。测试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测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评运动风险。

3.面试

按照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性面试与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

4.成绩计算

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的方式计算。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 体检、政审和公示

1.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根据面试成绩及体能测试情况,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庭遗传病;无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具体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报告为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工作,由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牵头,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政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

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辅警招聘"QQ群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新聘用的人员(辅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本次聘用的辅警与聘用单位签订一次为期5至9年的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一)按照《绵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纪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

招聘咨询电话:0816-2498058

监督电话:0816-2498200

本公告由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绵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绵阳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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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位

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交警支队、特巡警支队等警务辅助岗位

22名,限男性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名,限女性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 名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绵阳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院内右侧裙楼1楼

应聘者提前下载好《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9:0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考 试

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

笔 试

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体能测评

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3个项目,2项达标即为合格。测试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测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 试

按照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性面试与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

聘 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新聘用的人员(辅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本次聘用的辅警与聘用单位签订一次为期5至9年的聘用合同。

查看附件

绵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绵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资阳市安岳县2023年国企招聘34人公告来了

资阳市安岳县2023年国企招聘34人公告来了

为夯实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安岳县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详见《资阳市安岳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20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一致;

7.符合法律法规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7.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20日18:00。

①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详细了解考核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②报名方式。应聘者应在报名期限内,将以下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压缩打包至同一文件夹,统一发至电子邮箱aygzjr@163.com,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名字+报考企业+岗位名称+岗位编码"。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资料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的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笔试的报名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低于3: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笔试时间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二)资格复审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2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提供《报名表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相关职业(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从业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能反映个人业绩的材料、两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蓝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以具体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即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确定的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并列,一起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均合格的,一并进入面试)。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对面试未形成竞争(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数量)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须不低于本次考聘面试形成竞争的同类别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不含递补人员)。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的比例测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100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需求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另还需进行毒检和艾滋检查)。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由公司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每个岗位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以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且体检合格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企业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须提前告知相关企业,经同意可以适当延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及其他

此次人才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安岳县国资金融局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

2.报考者应确保在报考时填写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有效身份证是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政策咨询电话:安岳中安集团:13795700080

安岳盛安集团:18328247353

安岳柠城水务集团:17748088693

监督电话:

资阳市安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国资金融局纪检组:13619013107

资阳市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028-24525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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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阳市安岳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2.资阳市安岳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

2023年10月9日

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

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我市决定于2023年10月在北京、武汉公开招聘282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北京考点)》(附件2)、《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武汉考点)》(附件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4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网络报名、本人现场宣讲会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北京考点: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7:00

2.武汉考点:2023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7日17:00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方式。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5,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每位考生每个考点限报一个岗位。北京考点已签约人员不得报考武汉考点的招聘岗位。

4.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在网络报名规定时间内参加宣讲会现场报名和宣讲会现场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建议考生关注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届时均可在微信公众号处理现场报名等流程,以及查询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签约名单等信息。

6.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北京考点:2023年10月13日9:00-17:00。北京市西郊宾馆(海淀区王庄路18号)1号楼。

武汉考点:2023年10月27日9:00-17:00。武汉大学本部校区当代楼(研究生院报告厅)。

7.现场宣讲会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将在部分高校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参加现场宣讲会的考生,可以现场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并在宣讲会完成现场资格审查。部分高校宣讲会时间和地点如下:

北京考点

(1)中国人民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9:00-11:00,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21室(北区食堂4层);

(2)清华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14:00-16:00,清华大学本部校区职业发展中心天一厅;

(3)北京师范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18:30-21:00,北京师范大学本部校区敬文讲堂;

(4)北京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3日14:00-16:00,北京大学本部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武汉考点

(1)武汉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5日19:00-21:00,武汉大学本部校区当代楼(研究生院报告厅);

(2)华中科技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6日14:00-16:00,华中科技大学本部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305;

(3)华中师范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6日18:30-21:00,华中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就业处B112招聘大厅。

(三)准考证打印

1.北京考点:预计2023年10月14日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武汉考点:预计2023年10月28日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说课/试教)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4日下午。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28日下午。

2.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测试形式

A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小组讨论

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面试(说课/试教)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4-15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28-29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根据考生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三)笔试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6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30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5.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六、签约

签约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由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说课/试教)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广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20-22083791,监督电话020-22083779,具体岗位情况可咨询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教育局解释为准。

点击查看

1.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xls

2.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北京考点).xls

3.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武汉考点).xls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5.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docx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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