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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夷陵区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2026-09-07

夷陵区2023年教育招聘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人才引进公告明确了几类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形,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注意。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资格条件中关于回避的相关规定,哪些人不能参加这次招聘,看完就清楚了。感到兴趣的小伙伴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2023年夷陵区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根据《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宜办发〔2021〕21号)和《宜昌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人社发〔2022〕16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打造区域人才集聚地,结合实际需求,现将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四批次)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3名,涉及14个单位,9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四批次)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引进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夷陵区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夷陵区内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人才引进已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夷陵区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最低服务期年限为5年(博士、高级职称人员为8年)。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www.10.gov.cn/)夷陵党建网(//zz.10.gov.cn/)发布《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四批次)公告》。

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17:30(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可采用两种方式报名。第一种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第二种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联系后网上报名,联系人电话详见附件1《目录》。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如实填写《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四批次)报名表》(附件2)。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须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业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同填写完整的《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四批次)报名表》(附件2),发至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并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资格条件、信息资料错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保持畅通,号码不得变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通知报名考生于考试前集中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考试。参加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报名表及与报名条件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考生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主管部门对审核情况进行把关。

6.考试通知。由主管部门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三)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人才引进原则上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拥有考试资格。若报名人数较多,用人单位可根据行业、专业、引进岗位特点和报名情况,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笔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引进人数原则上按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技能测试等考核成绩不带入面试,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2.考试组织。考试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引进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的比例,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经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若参加考试人员均达不到需求标准的,经考官集体合议后,可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考试结果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夷陵党建网对外发布。

3.考试要求。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每个岗位的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按1:1确定。体检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或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审其报考资格及相关证书原件,对学历学位进行查询验证,填写《宜昌市夷陵区人才引进审批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区教育局报区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从达到该岗位面试平均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若不递补,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职数。

4.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审批与公示

1.审批。考察结束后,由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经区委人才办研究审核后,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公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对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夷陵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含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审核备案,下发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和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实行岗位管理。

2.引进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政策待遇

(一)优先评聘职称。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符合工龄连续计算政策的可连续计算工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人才专岗”人才过渡岗”职称评聘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二)惠享人才政策。符合《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宜办发〔2021〕21号)和《关于印发支持夷陵人才发展新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宜夷办发〔2022〕2号)文件规定条件,认定为A-F类人才的,享受相应的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人才政策。

1.生活补贴。对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3年内发放15至20万元生活补贴,对急需紧缺人才,可一次性发放到位,第4年、第5年每年发放5万元生活补贴(咨询电话:0717-7201509)。

2.租房补贴。新引进在我区首次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3年内可按2万元/年、9600元/年、6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咨询电话:0717-7819915)。

3.购房补贴。新引进在夷陵区首次就业硕士研究生、本科生,2年内在我区购买人才房,符合条件的分别一次性发放6万元、5万元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新引进在夷陵区首次就业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在我区购买人才房,符合条件的可一次性发放20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咨询电话:0717-7200536)。

重点跟踪培养。纳入组织人事部门重点跟踪考察培养。

五、其它

(一)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方案《岗位目录》中所列的内容,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考试相关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谈和试讲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17–7831485(区教师发展中心)

0717–7201512(区人社局事管股)

0717–7823609(区委人才办)

监督电话:0717–7834212(区委组织部干监股)

附件:

1.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四批次)岗位需求目录

2.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四批次)报名表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昌市夷陵区教育局

2023年6月7日

湖北郧西县2023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转事业编考核聘用

湖北郧西县2023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转事业编考核聘用

根据《十堰市县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十人社发〔2020〕9号)规定,拟面向郧西县2021年招募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组织面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全县统筹共11个岗位。

三、考核聘用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通过全省统一组织考试方式公开招募参加郧西县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县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服务期内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郧西县人社局一楼事业单位管理股(郧西县城关镇城隍街69号)。

3.报名要求:(1)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原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2)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郧西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到指定地点报名,并现场签订《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聘用的,依据面试成绩和聘用计划人数,从高到低按1:1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由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重点考核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表现情况,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合格人选,统一征求县纪委监委、综治、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意见。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统筹提出拟聘用人选和岗位分配方案,报请县委审定后,将拟聘用人员在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本人自愿提出放弃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公告附件《郧西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中所列的内容,由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的所有考务信息均由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事宜,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19-6225778

点击查看

1、郧西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

2、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武汉青山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须知

武汉青山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须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全力拓岗扩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筹集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切实促进我区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青山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安保队员岗位共计10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根据文件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青山区户籍,身体健康,符合以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③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④残疾人;

⑤处于失业状态的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考务工作由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武人社规〔2017〕5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按照个人报名申请、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申请。2023年10月9日,在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shan.gov.cn/)上发布招考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本人须携带《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先报名,再办理《就业创业证》)等有关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等资料,到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接受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17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青山区市政侧路29号)

2、面试。面试前,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联系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体检和考察。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和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拟定体检、考察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考生体检并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体检和考察。

4、公示。经面试、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23年10月下旬在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由用工单位具体负责。

6、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依法享受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2、招聘过程中,特别是报名申请、面试、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

3、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由青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68865266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青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0月9日

2023建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详解

2023建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详解

因工作需要,我局需招聘4名工作人员,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刑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1名;经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1名;小湖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1名;水吉森林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刑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1.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性别要求:男;

3.年龄要求:18--40周岁;

4.政治立场坚定,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前科。

●经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1.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性别要求:男;

3.年龄要求:18--35周岁;

4.技能要求:熟练计算机及网络操作技能;

5.政治立场坚定,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无违法犯罪前科。

●小湖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

1.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性别要求:女;

3.年龄要求:18--35周岁;

4.政治立场坚定,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无违法犯罪前科。

●水吉森林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

1.学历要求: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可放宽到初中文化);

2.性别要求:男;

3.年龄要求:18--40周岁;

4.政治立场坚定,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无违法犯罪前科。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公开报名

2.报名时间:10月09日-10月17日

3.报名联系方式见原文

四、报名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如实填写好《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随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

4.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五、工作职责

警务辅助人员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它勤务活动。

六、工资待遇

1.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录用后,除固定工资外,缴纳五险一金"。

2.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和我区劳务派遣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岗位确定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

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

2023年10月09日

附件: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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