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的人才引进资讯是很多朋友关注的重点。2023年阜阳民用航空中心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名,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今天小编要分享的就是这次招聘的递补规则,体检考察不合格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递补均不超过两次。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为满足阜阳民航快速发展需要,根据《关于实施颍淮英才计划”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阜发〔2018〕23号),现就2023年阜阳民用航空中心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名。(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热爱民航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0月1日(含)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
8.在阜阳市域已就业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fy.gov.cn/)、阜阳民用航空中心(//mhj.fy.gov.cn/)网站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2日17:3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并打包,以姓名+岗位+联系电话”命名后发至指定邮箱(136444323@qq.com)。
3.报名材料包括:①按规定填写的并有本人签名的《阜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和学位证书(持海外学历的,须提供海外学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④岗位要求的民航资质证明;⑤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三)资格复审
按照引进条件线上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电话通知其本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相关民航资质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的《资格审查报名表》一式两份及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阜阳民用航空中心网站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测试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须达到65分以上才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根据引进岗位人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由阜阳民用航空中心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规定程序,按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各环节递补均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阜阳民用航空中心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批准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违反人才引进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或其他所需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为保障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本次引进人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1.工资薪酬按所聘岗位执行事业单位相应工资待遇及关键技术岗位津贴。
2.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阜阳市关于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待遇。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相应资格。
4.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58-2105036
监督举报电话:0558-210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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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表
阜阳民用航空中心
2023年10月8日
济宁市监局2023人才引进报名及考核安排

为加快人才引进步伐,优化济宁市市场监管人才队伍结构,结合市场监管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实施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2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已在我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18日
报名方式:考生填写《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将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jnsscjgjyc@163.com。PDF扫描件及邮件名称改为姓名+所报岗位"。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接到引才单位反馈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时间:10月20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B0101房间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已取得的所有大学以上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须于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
(5)免冠1寸证件照3张(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照片);
(6)《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试或面谈面试相结合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确定拟聘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工作由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谈面试方案及成绩由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考资格、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引才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引才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分别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整个引才过程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对考生的考察贯穿引才活动始终,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引进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通过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专栏"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7-3321795
附件1: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同意报名证明信.doc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
苏州市2023公益性岗位招聘流程详解

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培训教学辅助经办人员2名,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专业、其他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2);
5.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联系电话:0512-67868007。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1),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并上传: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⑶对应岗位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需上传用于证明2年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材料,以邮件形式于2023年10月13日24:00之前发送到pxzdzx258@sina.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9820037。
本简章由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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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2: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