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赣州市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这次招聘采用用人备案数招聘,纳入编制外用人管理,在薪酬待遇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今天小编把大家关心的问题都整理出来了,报名前先看清楚条件要求。感兴趣的朋友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幼儿园教学需要,决定组织实施赣州市2023年部分县区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含2个县区共计7个岗位、计划招聘190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赣州市2023年部分县区招聘幼儿园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①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②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5.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等)、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定向师范生等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含参加江西省2023年教师统一招聘中已被确定为体检考察的人员);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各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详见《赣州市2023年部分县区招聘幼儿园教师职位表》(附件1),考生在报名期间(截止2023年7月16日前)须满足本次招聘的所有条件。
(1)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问题,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附件2)。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并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限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专业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3)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4)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2.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7月14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14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7月14日为报名第一天)。
3.其他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同一县域内视为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8年7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并提供《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2)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3)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4)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考试范围参考《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试卷满分为100分。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9:00-7月16日17:00。报名网站为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通过网上报名专题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考试报名中选择赣州市2023年部分县区招聘幼儿园教师考试”进行网上报名,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提交报名信息需谨慎,报名完成后提交的报考信息无法变更。考生报名完成后,需打印《赣州市2023年部分县区招聘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面试前资格审查用)。
完成资料登记并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直接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账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报名无效。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17:00。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科50元,面试不收费。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不含复检费用)。此类人员应于7月14日9:00至7月16日17:00期间通过本链接地址(复制后粘贴到微信或浏览器内打开)://docs.qq.com/form/page/DWGdKRkpCTGZIdHRw,在线提交申请免费材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承诺书及证明书)至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完成报名、缴费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条件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考,任何电话咨询的答复结果不作为对考生资格审查的依据。考生报名时如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可向招聘单位咨询。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例如:幼儿园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得分为80分,面试得分为90分,则总成绩=80(40100)+90(60100)=86分。
(1)时间及地点。笔试具体时间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将另行发布公告。
(2)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试卷满分为100分。
(3)笔试结束后,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将根据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合格线划定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笔试合格分数线、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前资格审查事项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当地县(市、区)教科体局、人社局负责。入闱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赣州市2023年部分县区招聘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明,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明;2023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笔试准考证;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用人备案数等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用人备案数等人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并提供《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7)岗位具有职业资格需提供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因本人放弃或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一般采取试讲、说课、专业展示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由当地教育、人社部门另行公告。
面试具体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保留小心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2.体检由县(市、区)人社局、教科体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对报考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根据不同等级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3.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由当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当地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登记。聘用人员在当地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岗上班的(怀孕除外),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岗(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察合格人员一并参与选岗),总成绩相同的面试高分者先选,无人选岗的,自然取消。
2.正式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赣州市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3.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各项待遇保障,按照规定为其计算工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4.本次招聘使用幼儿园用人备案数招聘,纳入编制外用人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在当地县(市、区)用人单位满5年以后可以按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办幼儿园流动,占用流入公办幼儿园用人备案数。
5.2023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明、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市、区)人社及教科体部门或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备案。
2.招聘咨询电话: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赣州市2023年部分县区招聘幼儿园教师职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7-8179899
政策咨询电话:
赣县区教科体局:0797-4441307,赣县区人社局:0797-7246201;
会昌县教科体局:0797-5636541,会昌县人社局:0797-5622649;
赣州市教育局师教科:0797-8991499,赣州市人社局事业科:0797-8992189。
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1500(赣州市教育局机关纪委)、8996087(赣州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
七、本公告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附件:
1.赣州市2023年部分县区招聘幼儿园教师职位表(1)
2.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1)
3.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1)
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8日
深圳2023年罗湖区幼儿园保健医生招聘信息

深圳圳市罗湖区水库新村幼儿园是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科学研究院举办的市一级公办幼儿园,坐落于风景秀丽的翠竹公园南面。
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岗位:
保健医生(1名)
任职要求:1、年龄:35 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在 1988 年 10月 1 日后出生可报考;2、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3、专业:医学类或护理类相关专业;4、持有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并取得保健医生培训上岗证;5、持有健康证; 无犯罪记录证明;6、有公办幼儿园保健医生工作经验及经历市级及以上评估经验者优先。7、条件优异者可放宽要求。
招聘流程:
一、报名
1、简历投递:请将简历发送至邮箱skxc2020@163.com,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0日。
2、简历要求:投递简历的同时,请附上本人生活照和相关证件(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健康证、学历学位证、上岗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奖励证明、重要培训经历等)扫描件。邮件标题请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应聘岗位"。
二、面试
我园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及方式,面试时请携带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我市决定于2023年10月在北京、武汉公开招聘282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北京考点)》(附件2)、《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武汉考点)》(附件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4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网络报名、本人现场宣讲会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北京考点: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7:00
2.武汉考点:2023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7日17:00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方式。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5,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每位考生每个考点限报一个岗位。北京考点已签约人员不得报考武汉考点的招聘岗位。
4.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在网络报名规定时间内参加宣讲会现场报名和宣讲会现场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建议考生关注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届时均可在微信公众号处理现场报名等流程,以及查询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签约名单等信息。
6.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北京考点:2023年10月13日9:00-17:00。北京市西郊宾馆(海淀区王庄路18号)1号楼。
武汉考点:2023年10月27日9:00-17:00。武汉大学本部校区当代楼(研究生院报告厅)。
7.现场宣讲会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将在部分高校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参加现场宣讲会的考生,可以现场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并在宣讲会完成现场资格审查。部分高校宣讲会时间和地点如下:
北京考点
(1)中国人民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9:00-11:00,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21室(北区食堂4层);
(2)清华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14:00-16:00,清华大学本部校区职业发展中心天一厅;
(3)北京师范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18:30-21:00,北京师范大学本部校区敬文讲堂;
(4)北京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3日14:00-16:00,北京大学本部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武汉考点
(1)武汉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5日19:00-21:00,武汉大学本部校区当代楼(研究生院报告厅);
(2)华中科技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6日14:00-16:00,华中科技大学本部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305;
(3)华中师范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6日18:30-21:00,华中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就业处B112招聘大厅。
(三)准考证打印
1.北京考点:预计2023年10月14日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武汉考点:预计2023年10月28日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说课/试教)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4日下午。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28日下午。
2.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测试形式
A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小组讨论
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面试(说课/试教)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4-15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28-29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根据考生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三)笔试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6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30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5.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六、签约
签约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由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说课/试教)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广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20-22083791,监督电话020-22083779,具体岗位情况可咨询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教育局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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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xls
2.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北京考点).xls
3.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武汉考点).xls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5.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