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2023年选调公告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县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选调2名工作人员,公示期7个工作日,试用期三个月。今天小编来说说这次选调的公示和试用安排,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或违反纪律的会退回原单位。感到兴趣的朋友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的意见》(双人社联〔2016〕2号)文件规定,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中共双牌县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依据和原则
公开选调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选调优秀人才。
二、选调范围和方式
选调工作面向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以外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单位为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编制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岗位根据需要由双牌县委巡察办分配。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好。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年龄40周岁以下。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4.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5.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双牌新闻网、双牌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共1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双牌县委巡察办五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46-7721710)。
3.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附件),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双牌县委巡察办报名。
4.报名材料:
(1)《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等统一组织对报考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四)集中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当场打分。
2.面试时间、地点:以县委巡察办通知为准。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职位数等额确定(如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体检范围)。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范围,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原则上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人社、县编办、县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选调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和体检情况,按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人社、县编办、县财政成立考察组,分别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核实,主要围绕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及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向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及同事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并形成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即取消资格,原则上依次递补一次。
(七)研究决定
县委巡察办根据考生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
(八)公示、试用与调入。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双牌新闻网、双牌政府网公示考察合格拟调入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纪律,退回原单位。试用期满且合格者,经县委巡察办研究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工作纪律与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3.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4.选调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则不予选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双牌县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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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
中共双牌县委巡察办
2023年10月10日
宜春市2023年遴选公务员公示及录用程序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宜春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宜春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宜春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宜春市范围内自2019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现工作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还须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5.除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6.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10.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在遴选中弄虚作假或者在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填好《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5)(1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后,同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6)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三区"管委会人员到党群工作部报名,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人员到丰城市委组织部报名),垂管单位或该系统对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注意:
1.本次遴选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三区"党群工作部或具有人事调配权的部门要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是否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审核通过的,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三区"党群工作部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00至10月12日24:00。
5.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将已盖章的《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诚信报考承诺书》、毕业证或学位证、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扫描,将上述扫描件(PDF格式)以及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于10月13日前发到遴选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
6.2023年10月16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0月17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考生电话联系遴选单位进行改报,并将相关资料发至改报单位指定邮箱,改报单位需在当日内对考生是否符合改报职位条件进行审查。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领取准考证
2023年10月20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报考人员同时将以下材料交报考单位:已盖章的《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经遴选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或调减计划数。
(一)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测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文稿写作能力。
(二)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宜春,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3日后联系遴选单位查询笔试成绩。
(四)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加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一)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市委组织部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10月24日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遴选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遴选单位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10月26日由市委组织部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告递补面试人员信息。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2023年10月27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需加试的,由相关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加试成绩满分100分。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五)时间和地点。面试(加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确定并通知入闱面试人员。需要加试的,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相关遴选单位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七、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面试(含加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考察比例降低为1:1.5,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各遴选单位派出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遴选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确定人选。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并将拟遴选人员情况报至市委组织部。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拟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事先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市委组织部对拟遴选人员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遴选单位将试用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四)任职。对拟遴选人员,遴选单位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遴选职级层次确定遴选人员职级。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5-3199856(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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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3.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排
4.学科目录专业汇编
5.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6.诚信报考承诺书
2023年浙江金华事业单位选调7人职位表

金华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金华市林业技术推广站、金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金华市市区乡镇规划管理中心为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一、选调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详见《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二)选调范围:金华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及服务期除外)。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实绩明显,身体健康;
2.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已满;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学位;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未满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试用期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周四)至10月21日(周六)。
2.报名方式:本人携带填写好的《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教处报名(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市政府行政中心6号楼1207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495232,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
3.资格审查: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选调计划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可在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zrzyj.jinhua.gov.cn/)查询笔试成绩。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履行职务所需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决策应变、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合格60分。总成绩未达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双方单位、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严明选调纪律,若发现违反相关纪律情形即取消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0579-82495232;监督电话:0579-82388865。
1.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2.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9日
2023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第二批招聘专干招聘6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