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凤台县教师遴选须知是很多教师关心的事。城区学校面向农村中小学遴选53名教师,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21日至22日,地点在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遴选的完整须知,包括报名材料清单、加分条件说明以及考试具体安排,需要的教师可以提前了解清楚。感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了解了解哦

根据全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公开遴选53名教师,补充到部分城区中小学任教。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工作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突出农村学校教学经历和市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和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二、遴选学校和具体岗位
共计53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遴选范围和对象
凤台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四、遴选教师的资格条件
(一)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日期为准。
(三)在编农村教龄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教龄视同在编教龄)。
(四)初中岗位须具备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小学岗位须具备相应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符具备相关专业转岗培训合格证的也可报考。
(五)具备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加分条件:以下加分因素是指在总成绩加分。一人获多项荣誉的按分值高的荣誉计算,荣誉加分和艰苦学校教龄加分累积计算。
1、淮南市第六批学科带头人”加3分,淮南市第六届教坛新星”加2分,淮南市第六批骨干教师”加1分。
2、农村学校在编教龄按学校偏远程度分梯次加分,具体为:农村教龄满6-10年的,尚塘、朱马店、杨村、大兴、古店、钱庙、新集、岳张集8乡镇学校教龄加0.8分,顾桥、关店、桂集、丁集4乡镇学校教龄加0.5分,刘集、开发区、李冲、凤凰4乡镇学校教龄加0.2分;农村教龄11年以上的,尚塘、朱马店、杨村、大兴、古店、钱庙、新集、岳张集8乡镇学校教龄加1.6分,顾桥、关店、桂集、丁集4乡镇学校教龄加1分,刘集、开发区、李冲、凤凰4乡镇学校教龄加0.4分。进入我县教育系统工作前在县外农村学校在编教龄予以计算,涉及到教龄加分的按现所在学校教龄计算。
(八)违反师德师风及其他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立案调查的教师,不得报考。
五、遴选工作的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19日前,在凤台教育局信息公开网(//www.ft.gov.cn/public/column/118322971?type=4action=listnav=3isSyda=)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2023年7月21日至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在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由单位签字盖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附件2)。乡镇中心学校所属小学,由中心学校负责签字盖章(下同)。
2、由单位签字盖章的加分申请表一份(附件3)。其中县内农村从教经历须逐单位签字盖章。在乡镇中心学校所属小学和幼儿园任教经历须从中心学校签字盖章。涉及县外农村编制内教龄认定加分的,须从档案中体现,否则不予认定。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供现场查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其中1张贴在资格审查表上,2张交工作人员留存(准考证使用)。
(三)因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需形成竞争,遴选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核减岗位数或核销岗位。核销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涉及改报岗位的由工作人员通知到本人于7月23日办理。
(四)公示加分情况
8月5日前,在凤台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示报考人员加分情况。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专业测试。
1.笔试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一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新课改等内容,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试时间为2023年7月29日上午,考试地点在凤台县职业教育中心。具体安排如下:0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报考人员无故不参加笔试考试的,由教育局视情节予以诫勉谈话,五年内不得报考城区学校教师遴选。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27日下午2:30-5:00在教育局四楼最东边办公室领取。本人因故不能领取者可由他人持身份证代领。
笔试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报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于8月5日前在凤台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布,报考人员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次日到教育局四楼办公室登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2.专业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岗位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遴选岗位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遴选岗位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配合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专业测试内容为无生教学,每位报考人员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专业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测试考官从异地抽取,每组考官5人。专业测试考官和工作人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现场抽取专业测试课题,按照课题要求现场撰写教学设计,然后进行无生教学。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教学设计占30%,无生教学占70%。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方案在凤台教育信息公开网另行发布。
3.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荣誉及教龄加分(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六)确定遴选人员名单
按各遴选岗位遴选人数,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遴选人员初步名单。其中若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以上成绩均相同,一并确定为初步名单。
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加分分值和总成绩,以及遴选人员初步名单于专业测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示。遴选人员初步名单中公示期满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遴选人员;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遴选资格,并从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遴选人员名单确定后,经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审核后及时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备案。
六、其他事项
(一)遴选人员调入城区学校后,执行该学校的工资制度,学校根据本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本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确定遴选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如遴选人员已取得高级或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方案不能聘任的,将实行高职低聘。
(二)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监督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54-8611377(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54-8881632(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
2023年凤台县部分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岗位明细表.xlsx
2023年凤台县部分城区学校遴选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xlsx
2023年凤台县部分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加分申请表.xlsx
凤台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9日
宜春市2023年遴选公务员公示及录用程序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宜春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宜春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宜春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宜春市范围内自2019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现工作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还须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5.除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6.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10.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在遴选中弄虚作假或者在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填好《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5)(1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后,同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6)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三区"管委会人员到党群工作部报名,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人员到丰城市委组织部报名),垂管单位或该系统对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注意:
1.本次遴选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三区"党群工作部或具有人事调配权的部门要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是否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审核通过的,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三区"党群工作部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00至10月12日24:00。
5.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将已盖章的《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诚信报考承诺书》、毕业证或学位证、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扫描,将上述扫描件(PDF格式)以及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于10月13日前发到遴选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
6.2023年10月16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0月17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考生电话联系遴选单位进行改报,并将相关资料发至改报单位指定邮箱,改报单位需在当日内对考生是否符合改报职位条件进行审查。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领取准考证
2023年10月20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报考人员同时将以下材料交报考单位:已盖章的《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经遴选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或调减计划数。
(一)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测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文稿写作能力。
(二)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宜春,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3日后联系遴选单位查询笔试成绩。
(四)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加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一)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市委组织部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10月24日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遴选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遴选单位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10月26日由市委组织部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告递补面试人员信息。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2023年10月27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需加试的,由相关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加试成绩满分100分。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五)时间和地点。面试(加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确定并通知入闱面试人员。需要加试的,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相关遴选单位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七、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面试(含加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考察比例降低为1:1.5,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各遴选单位派出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遴选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确定人选。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并将拟遴选人员情况报至市委组织部。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拟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事先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市委组织部对拟遴选人员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遴选单位将试用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四)任职。对拟遴选人员,遴选单位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遴选职级层次确定遴选人员职级。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5-3199856(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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